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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血汗合約書


ACLS2008 wrote:
白紙黑字要你每月工作240小時,這不出錯才怪
...(恕刪)

一天12小時等於月工作20天,僅我7成.

ttem wrote:
這樣你就知道連加班費都沒有的責任制有多血汗

7休一是代表長庚的日曆一周有八天嗎
...(恕刪)
怪怪,這樣解釋
正常工時加加班..不得超過240


這是指帳面上的時間,也就是上下班打卡的總時數,若總時間超過,或當事工作時間超過14小時,則不計入加班,值班當日也不得遲於上班後14小時打卡!就算你事情還沒做完,也要先打下班的卡,沒做完的事繼續留下來做完,但不算加班。台灣公司不都這麼搞得嗎?

這樣有沒有了解?合約是約束乙方,完全保障甲方。

不然甲方應該多一條:若值勤已達14小時,甲方必須強制乙方離開工作場所,乙方未完成之業務,由甲方另行派人為之。


醫護累成這樣了,不出錯也真的難阿!有時多給他們一點微笑吧!不管他們有沒有對你微笑。給他們一些正面的能量。不要再去吼他們了!
生命能量來源:服務、寬恕、感激、掌握當下!
訂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也沒有用,我老婆也有在林口長庚工作過,護士都要提早到班進行交接,下班也要交班,至少提早半小時以上到班是常態,下班時間被Delay一個多小時更是正常,每個班工作超過十個小時常發生。
護士工作真的很辛苦,壓力也很大,偶爾脾氣會不太好,大家要多體諒她們。
這是寫來逃避勞基法的

什麼時數什麼加班什麼加總

還有什麼七天一次的休假

只是白紙黑字寫來好看 真的缺人就是待命就是輪

同事就那幾個自己人 看是誰凹誰心

反正班表排休,上班是個人問題 輪職的人自己去協調

這種東西看看就好

服務業 正職差不多都會寫這東西

一切照規定走 有沒有人是你這個班這個站這個長的問題

要嘛就是你不合群不幹了 要嘛就是同事愛 大家一起撐....

--
題外話
雖然我離醫院很遠了
但我前一個工作,每年總有一兩個人會在上班中倒下去或猝死
但從來也沒上過新聞,還不是內部的人扣薪(樂捐之名)再以公司名義捐給家屬

補充一下
那張紙上的東西都蠻合法
只是簽好看的,絕對不可能過的這麼爽的

另外七休一是指七個工作天內需有一日為休假日,有很多電腦打卡系統都會鎖這個
這樣算很奇怪。
一個月工作不得超過240小時,
又每七天只能休息一天,
一天工作10小時,若沒加班,
工作24天就超過了,
其餘時間放假嗎?這樣一個月24天+4天,
每個月都28天嗎?
其他的2-3天是上班還是休假?
而且,特休呢?

像我這種庸俗的人,
上班是因為愛錢,不是愛做,
工作除了要錢,還要有命花,
這種存心想規避法律、製造模糊地帶的合約,
很難讓我相信這家公司,
合理懷疑他是要我工作到超時又沒錢,還不能申訴。
那種時薪算起來,沒有賣噹噹的時薪多的,
做這種工作沒有動機。
光看到延長工時(加班), 每日以不超過14小時為限,

就覺得很血汗, 因為就表示工時有可能每日會達到14時的標準,

太辛苦了, 果然血汗.

prno112 wrote:
這樣算很奇怪。
一個月工作不得超過240小時,
又每七天只能休息一天,


這一條是:七天內"必須"有一天為休假日(最少要休一天)~~而不是"只能"休一天~~

不要亂解讀~~~
醫院的工作人員真的辛苦了
希望制度有一天能改的有點人性阿
其實越大月容易超時
只不過背後獎金紅利分得多
自然抱怨的人就少一點
但發得多就不算"血汗"嗎???
看看叫得出名的電子公司就知道
rusher168 wrote:
其實公司越大越不容易"血汗",因為員工多,目標明顯,平時就是政府稽核單位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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