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食物!
要是我一開封,吃起來或聞起來有異味,那要怎麼辦?
不開封怎麼可能會真正知道有無異狀?
他們這種回應,根本站不住腳!
2.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 消費者權益
第一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第七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要叫廠商出示檢測報告,證明受潮的產品品質無虞、健康無害。而且受潮還會有長細菌問題,這些都應該要證明,怎可以靠客服嘴吧講講說可以用就相信她?
tycbrian0921 wrote:
上個禮拜和朋友聊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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