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lvqrq wrote:這麼神奇國外可能罰到...(恕刪) 行政處分 很嚴重的..罰太重 醫院會受不了 倒閉公立醫院罰 行政處分還不是左手 換成右手求償 如果遇到法官 輕輕的判定走司法程序 好長的路難怪 當護士的朋友說 受傷除非 非常嚴重 建議不要輸血
新聞一開始有說是一些師兄&師姐建議家屬器官捐贈的原本家屬還想保個全屍在這些人的洗腦下(發生重大事故,六神無主下勸說)讓家屬同意器官捐贈如果那麼有心在生前就會去弄器官捐贈同意卡了看看現在各各指責會不會到他們身上這個時候只要乖乖的不說話,當然沒事好人都他們當,出事有人背當別人都在指責捐贈器官的家屬台大醫院,協調師那這些人難道都沒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