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跟警方要對方的基本資料,一定要包含身份證字號
2.然後向法院(事故發生地或對方的戶籍地之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至於假扣押的金額請自行評估,
但要記住,如果你聲請假扣押60萬元,原則上你要供擔保提存的金額就是20萬元,最好聲請假扣押裁定時
,就要聲請以現金或XX銀行XX分行一年期無記名定期存單擔保(用定存單的利息比現金高一點,但麻煩的是
一年要換單一次,至於用哪家銀行的,請先向你往來的銀行確認是否有開定存單)。
ps.聲請假扣押裁定規費1000元
3.法院准假扣押裁定下來後,可以持裁定及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印章,至國稅局花個五百元,查對方的財產
及所得資料,馬上就可以查到;拿到財產清冊後,如果對方有不動產,就依上面的資料,至地政事務所請領土地
或建物謄本,亦可確定該不動產是否有向銀行借貸或被假扣押的狀況等等;或者如沒有財產,有所得也是可以,
薪資所得可以扣每個月的1 /3
最重要的就是,對方如果有財產,就一定要先扣押住,對方才會積極的出面處理,而如果你查到他什麼財產都沒有
,那假扣執行就不用做了,而且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對方大概是不可能賠什麼錢了,只能看看保險那邊有沒有辦法處理了~~~
*法律諮詢~各法院的律師公會有在做,可以打去你問問是否能預約時間去諮詢
*再不然,各法院服務處都有例稿可參考,司法院網站上也有假扣押之例稿可供參考~
blackcafe wrote:
不必另外提告, 酒駕...(恕刪)
附帶民事訴訟是二審終結前提出的
另外 諮詢費是因人而異 有的不收有的收 建議找好一點的律師 收也沒關係
如果想要免費的 就比較困難了 水準也不會那麼好
一小時五千左右的樣子 北部行情我不太清楚
真的先告了再說 自保比較重要
1.找一個人,專心處理,理賠的事.......
2.照顧您弟弟,康復的問題,要多留意。
小弟的故事如下....
小弟的表哥,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好。
約在13年前,被車子壓過去,雙腿骨折,屁股有一邊是用人工的,頭也開到刀.....
復建到可以上班。後來又被車撞,雙腿再次骨折,鎖骨也斷了,也復建到可以上班。
約在3年前,再次發生車禍,雙腿再次骨折,額頭骨有裂開(要怎麼說小弟也不清楚)
現在康復,可以自己上班。(前後花費超過300萬)
重點是,復健期間很重要,要很有耐心,記的我伯父,留著眼淚,強迫我表哥做復健.....
還好有遇到好醫師。加上我伯父當時有遇到一位營養師,她建議要吃什麼,就買來吃,錢的部份擺第二....
當時骨科的醫師,也覺得很驚訝,怎麼會好的這麼快....從來沒看過這一種情形...
以上給您參考...
在看了許許多多的建議,也有很多人傳訊過來,心中真的是非常的感動。真的是非常謝謝的幫忙。
會有一點狠不下心來,因為當時是對方聯絡救護車的,而目前來的車主還蠻有誠心要負責的。
(ps.當時肇事車上有兩個人,一人是車主,一人是開車的。)
如果當時對方肇事逃逸的話,後果可能是…
不過有一點讓我很生氣,因為肇事開車的人只有到醫院看過弟弟一次,之後就沒有看到,電話也聯絡不到。
(肇事者有送法院判決了,有交保出來。)
目前跟父親討論的結果:
一、不急著跟對方和解,先看弟弟的傷勢再決定賠償狀況。
二、是否提出傷害罪(告訴乃論)之刑事告訴,在六個月內決定。
三、收好所有的醫療單據,以便對方第三責任險之支付。
四、弟弟保險的請領。
五、請求的賠償:醫療、復建、工作收入損失、精神、車損、看病的交通費等等。
六、談好賠償後,再至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以做為日後對方不履行時,強制執行之依據。
七、如果對方沒誠意和解,再決定是否告傷害罪,並附帶民事賠償。
八、如果有誠意也已談攏,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再告他了。
還想請教一下: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院這條路,所要花費的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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