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小黃 wrote:
很多時候是消費著裝做...(恕刪)
成分是應該乳化劑、膠體、牛奶香精、脫指奶粉、奶油、氫化油脂、高果糖玉米糖漿,大概是這些東西,比例就是廠商的祕方了,偶爾吃一支不會怎樣,問題是每天吃到的外食裡,很多都是有添加物的,一天累積下來也是很可觀的。
但換個立場而言,廠商就是追求公司最大的金錢利益,消費者並不是他們的家人朋友,別人是否健康根本與之無關,所以對廠商而言,自己的金錢利益大於別人的健康利益。當然不是因為這樣就認為所有的廠商都會販賣不好的食品給消費者,因為有些優良的廠商還是會有歷史傳承及商譽的堅持。
由於雙方所追求的利益不同,這時政府所應扮演的角色不就非常明顯了嗎?
政府在鼓勵廠商追求最大金錢利益的同時,不也該同時維護國民的健康利益嗎?
如果只能要廠商要自律的話。那時繳稅時是否也可以在國稅局門口放個箱子,要求人民自律繳納就好?
食安的問題造成人民、廠商、政府三輸,可是這個責任絕對不是因為消費者要買到便宜的東西就應由消費者承擔。如果政府不能以國家的力量來遏止不法並保護國民的話。這樣的政府不知為何還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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