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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運動...告醫師!!


sea_learn wrote:
那不好嗎?
少很多潛...(恕刪)


是阿,是少了很多潛藏醫療糾紛,但病人被嚇跑了對病人有好處嗎?

正規醫療處置中,除了捐贈器官是會讓挨刀的人受傷少器官沒好處外,其他所有的醫療程序都是在評估病人自然病程(不接受治療)和接受治療後,病患能獲得好處,這樣的醫療處置才會被接受。換言之,像前面所說的心臟的刀,也是因為接受後對病人長期來講有好處(在列入計算副作用、併發症等等後),才會建議開這刀。若是不開,那病人就是走自然病程。

Eric0850 wrote:
呵呵!最好臺灣的醫生...(恕刪)


我不但同意李大法官的「堅決反對醫療除罪化」,而且還認為應該更進一步促進「醫療犯罪應加重其刑」。
唯有如此,大家有生之年才有機會目睹台灣共產醫療完全崩潰的盛況。
魔城主人 wrote:
唉! 閣下看到我那個...(恕刪)


你說得太好了

醫療服務業當然不會消失~
而如你所言會歷經轉型

但轉型需要很大的助力~
目前的醫療糾紛是很大的一個推手

我希望民眾趕快告~多多告~
才能推動醫療服務產業及健保轉型
與其停留在目前的狀況, 我倒希望毀滅後再重生



hwkuo wrote:
我不但同意李大法官的...(恕刪)


史懷哲的孫女本來今年說要來
還說要來彈鋼琴協奏曲給大家聽
後來也沒來
現在是說明年六月要來啦
不曉得他會對台灣的醫療有什麼見解

Eric0850 wrote:
呵呵!最好臺灣的醫生...(恕刪)


林萍章教授做的統計
http://tw.myblog.yahoo.com/jw!LaA52ZWCAhjWHtqVC207BlN5YUejYHUS/article?mid=8472
全台灣74個心臟外科醫師,就有6個被告,而且越資深的被告的機會越大。

而同期美國20年只有20件刑事訴訟。雖然時間點不同,不過以美國20年只有20件刑事訴訟,而台灣光是心外74個醫師7年間就有6個被告,這難道是美國醫師醫術比較高明所以不會被告?還是台灣病人太愛告了呢?

還有,我自己也有門診時間,如果你想聽詳細解釋,可以PM給我來給我看診,是我的專長我一定會詳細解釋。
hwkuo wrote:
我不但同意李大法官的...(恕刪)


我也贊成你的看法!

這樣醫生也不用和在一起吃大鍋飯!

好醫生自然要得到更好的報酬,爛醫生這樣的老鼠屎就可以排除!

只是就算這樣,我還是可以說,還是一堆人會選風險相對低但報酬更高的科別。

所以我覺得啥風險高啊,健保補助有問題都只是藉口!

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逐漸在改變,就算醫療官司少了,就算健保補助合理了!

但是只要是人,多半還是會選輕鬆但待遇好的工作的!

sea_learn wrote:
生命、人體都是無價的
沒想到在您眼中這麼不堪
連恐嚇威脅都來了
真有你的


大大這話要去跟李大法官說,畢竟李大法官認為他的膽值900萬.
胡醫師幫病人解決了一個潛在的問題,拆除了一個不定時炸彈
,李法官卻自認為身體被醫師傷害,要求高額賠償.

一個要維護invaluable身體健康的舉動,卻被認為是valueless
,這很奇怪吧.中文果然莫測高深,一樣的'無價',卻有invaluable
和valueless兩種解釋.

另外,如果s大大認為其他網友主張的'以後沒有外科醫師要開刀'
是種威脅恐嚇的話也沒關係啦.不開刀趕快把病人轉走至少醫師在
法律上站的住腳,至於是否真的對病人有利,管他的.反正生命自然
會找到出路的.

vierylin wrote:
提醒一下LISA,有些專業的東西,不是用常識就可以判斷的,...(恕刪)


你不知道這裡很多鍵盤專家

自以為有見識把國外的專業期刊寫的東西還批評的一文不值

說醫生驕傲

這些人其實更自大

醫生至少是有專業所以自傲

這裡很多人啥都沒有只剩自大



Eric0850 wrote:
若不是受極大的委屈,應該沒有一個病人會吃飽沒事做,以告醫生為樂吧!?


就跟你說,現在是『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一切都是為了錢!
就是因為有一堆吃飽沒事做又貪婪的人們,告醫生的事件才會這麼多!

你知道現在台灣興起一個行業,是以『鼓動病人告醫生』來賺錢嗎?
不信,以下連結請點進去看:
http://surgeon.pixnet.net/blog/post/37562838

這個法官真的是因為不滿醫療行為才告醫生嗎?
所有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他是為了錢!
給你看以下連結,更深入瞭解這位法官的動機:
http://tmal119.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spref=fb

Rh wrote:
...要完全告知病人狀況,在國內某位醫師就這樣搞:把開刀的併發症從最常見到最少見通通寫出來,然後把病人家屬通通請來,一條一條念給病人和家屬看,每看完一條就請病人簽名表示病人了解了,這樣解釋完至少半小時以上,然後有一半病人就逃掉不敢開刀。...

病人本來就有知的權利,何況影響的是他們自己的生命,完整的資訊才能下正確判斷,這位醫師做的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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