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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署長說要罰某醫院一億五千萬??

xelos wrote:
那我反問你,不論這案子, 當符合醫理的情況下
為何健保局拒絕給付正常應住院病人的費用?
為何健保局拒絕給付某些成本較貴卻療效較好的醫材?
為何健保局核刪正常應做的檢查,又放大100倍扣醫院的錢?

這些處置本於醫理,卻被健保局以金錢導向加以懲罰
有醫德的醫師被健保罰錢,遵守健保規定被罵沒醫德
...(恕刪)


請問何謂正常應給付之金額,
醫院說正常就要給嗎?
健保局是提款機嗎?
全民保費可以亂付嗎?
健保不夠錢你出嗎?


台灣醫師之醫德及醫院之醫德現今被民眾普遍信任嗎?????
台灣醫師之醫德及醫院之醫德現今被民眾普遍信任嗎?????
台灣醫師之醫德及醫院之醫德現今被民眾普遍信任嗎?????
Shuuta wrote:
行政處分轉換的那個問題你什麼時候要回答?...
.....(恕刪)


你沒禮貌喔,
人家更正你,
沒先謝謝人家喔。

我認同138樓之回答,
再說一次答案在行政程序法,
我可沒義務直接告訴你答案。

你問問題之禮節真的很差。
炎黃 wrote:
花了一個小時 爬了...(恕刪)


你想抹黑我為高醫護航,

這點伎倆還太差,

請加油好嗎。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何謂正常應給付之金額,
醫院說正常就要給嗎?
健保局是提款機嗎?
全民保費可以亂付嗎?
健保不夠錢你出嗎?


NEJM上公佈的準則,夠不夠權威
GINA guildline,夠不夠權威
不懂醫療少在那自以為是,連教科書也認同的治療,你覺得夠不夠權威?
還是國際醫療期刊的見解比不上你這個法律人,比不上健保局?

很好阿,既然健保沒錢,那些不給付的,要核刪的,請清楚告訴人民
是我们健保局不準醫師這樣做,不要只想讓醫師背黑鍋
平均每年因總額及不當核刪,醫界須自行吸收300億,怎麼不拿出來講?
健保不夠確實是叫醫師出,醫師是提款機嗎?
台中小康 wrote:
你想抹黑我為高醫護航,

這點伎倆還太差,

請加油好嗎





法律唸久了 可能真如法治斌教授所言

"個人人格更可能因此被壓抑,甚至被扭曲"

請問版上有沒醫師知道這種情況的可能診斷?
Numbers have no respect for humans. They just are.
我也認為幫正常人開刀詐領癌症險, 殊為不當, 絕非醫學倫理主流
歐洲也有醫師幫病人安樂死, 這也是有爭議的,
雖然都在病人的同意之下,
甚至墮胎也是如此, 是否也違背了醫學倫理的不傷害原則呢?

今日這位醫師的出發點的確該調查, 也該調查他是否從中獲利
假設一種情況好了, 如果今天沒保險黃牛, 該醫師也沒從中獲利, 保險金全到了貧困的假病患身上
是否指責的聲音又不一樣,
問題還是在於出發點,


昨天看了民視的節目, 裡面有楊署長, 醫師公會理事長, 醫改會執行長,
看完後, 我覺得署長, 執行長, 都跟社會脫節很久了, 只用一個角度看事情
該多接觸民眾, 才能了解他們的需求
不然就淪為如一些人權廢死律師般偏執的廢死想法

至於醫院的責任問題, 該先探討醫院防範的困難度,
以前歐洲還有發生過幾次醫院出現殺人醫師和護士,
改日如果不小心台灣某醫院也出現一個腦袋秀逗的殺人醫師或護士
該醫院大概要停約10年了
炎黃 wrote:
法律唸久了 可能真如...(恕刪)

哎喲, 誰不知道台中小康都是選擇性的正義
特別是對醫這個字
希望這位仁兄要有全面性的正義感, 不要有選擇性
這才是法律人的德啊, 和醫德一樣, 不能選病人哦
台中小康
加油好嗎
台中小康 wrote:
你沒禮貌喔,
人家更正你,
沒先謝謝人家喔。...(恕刪)


那...補說謝謝可以嗎?~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同138樓之回答,
再說一次答案在行政程序法,
我可沒義務直接告訴你答案。...(恕刪)


同138樓的回答?

138樓說不用法律依據欸...

那你又說答案在行政程序法?

到底誰對啊? & 行政處分的轉換可以這樣類推適用喔?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哩~


行政程序法?

行政處分轉換在第116條,可是前提是要違法的行政處分;停約一年的處分依據是你每次都會說的那個管理辦法,何來違法之有?...

行政處分轉換為和解契約在第136條,可是前提是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衛生署裁罰停約一年,事實關係不明確?法律關係不明確?...

本來我也沒有預料到你會告訴我答案的啦;只是不知道是不想抑或者是無法?~

台中小康 wrote:
你問問題之禮節真的很差。...(恕刪)


相較於 "和你意見不同的就歸類於護航高醫" & "高醫提行政救濟就被評論為恬不知恥" & "......

個人偏見深深以為:其實我倆在禮貌這一點上是差堪可擬的哩...
Shuuta wrote:
那...補說謝謝可以...(恕刪)


就當您見識了甚麼叫維護社會正義的法律人!

他的模式都是固定的,
貼上法條,或者他找到的資料,重點就是告訴你他說的就是對的,
如果你舉出反證質疑或者問他相關的證據,
他就會跟鸚鵡一樣貼一樣的法條,講一樣的話,然後要你自己去找證據,
如果你繼續追,
法律人就會把你打成無恥,護航之流,擺出一副大眾都在挺他的正義一般的高姿態!
如果你找到證據足以證明他錯,或者事情走向跟他挺的不一樣,
法律人就是突然銷聲匿跡,或者開始轉移討論的重心,就是射後不理,反正就是不會承認他錯啦!

有興趣的人可以找一下他挺波蘭台生的邏輯,跟現在挺1.5億的處罰一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1045492&p=205

ps. 當初跟他槓上的剛好是高醫醫學生吧!
別理他就好了
那個人仇醫仇到一個很奇怪的地步
不過他也看不到我講的
我被列黑名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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