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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刪除

Agogo13 wrote:
都已經說了經由專線人...(恕刪)


你也去找個公文出來吧
我不知道現在台灣連在媒體放話也有行政效力了
行文的公文不是說明了有禁止這回事了嗎?

就是衛生署腦包沒有發新公文取消禁止快篩這件事

說得好像多懂 行政程序懂不懂?
樓上的

先假設你說的公文還沒廢除好了
那我們繼續討論這政策腦不腦包
公文寫的是
如有不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之求診民眾要求進行快速篩檢,即使其堅持並願自費負擔檢驗費用,亦屬不當,請予拒絕
重點在於
如有不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
這政策很合理呀
沒有出現相關徵狀..卻又硬要快篩..這不是浪費醫療資源嗎?
我不懂這哪裡腦包了

再配合樓主的事件
有沒有出現徵狀誰來判斷?
當然是急診醫生呀..今天醫生認為他符合上面的要件的話
不給做快篩..應該要怪醫生還是怪衛生署?

最後根據網友打1922去查目前是不禁止自費做快篩
是不是有公文..尚待查證..
~~安室奈美惠魂~~
毛毛小熊掌 wrote:
最後根據網友打1922去查目前是不禁止自費做快篩
是不是有公文..尚待查證....(恕刪)


等你查到再來叫吧!
什麼都不知道是在裝什麼懂?
毛毛小熊掌 wrote:
沒有出現相關徵狀..卻又硬要快篩..這不是浪費醫療資源嗎?
我不懂這哪裡腦包了

説的很合理啊...

就算政府先前的公文規定還在...
我明明健健康康硬是要去快篩...政府明令禁止有何問題?

懂這就夠了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文太長 沒有爬完 對不起

版主所說的海報是指去年4月1日以前快篩及克流感完全是由政府公費補助時的情況

4月1日以後政府全面取消公費補助後 要自費快篩或自費吃克流感應該都不是問題 只要醫院有的話 但克流感不是沒有副作用的藥啊 能不吃就不要吃吧 尤其是小孩

據我了解健保局並沒有明文規定診所假日一定要休診 牠只是規定診所一個月只能申報二十幾天 你要申報整整一個月三十或三十一天 牠就會嚴格審查 加強審查 逐筆審查 加強剔退 擴大及倍數罰款 我假日辛辛苦苦開診的結果可能是讓我平日二十幾天都做白工 哪個白癡會做這種事 那既然我一個月一定有幾天不能申報健保那只好休假 既然要休假 當然休星期六日能夠陪老婆小孩
RD5566 wrote:

如果疾管局只在媒體放話沒有發新的公文
那禁止自費的公文也還是有效的
說衛生署腦包完全無誤


你也去找個公文出來吧
我不知道現在台灣連在媒體放話也有行政效力了
行文的公文不是說明了有禁止這回事了嗎?

就是衛生署腦包沒有發新公文取消禁止快篩這件事

說得好像多懂 行政程序懂不懂?


前面網友已經有提供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函至醫界通函的連結
,你依然要說禁止自費公文還是有效的,照你的邏輯說你是腦
包也無誤

在給你更詳細的資訊是依照以下至函給各機關處理
依據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9年2月26日新流中指字第0990100054號函及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署授疾字第0990000260號函辦理。
~行政公文懂不懂阿

還有剛剛詢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給我的回應:
1.98年的行政公文,是以當時時空背景,流感流行的程度,為達不浪費醫療資源,健保資源,所以給予
 醫生得以經專業判斷後,拒絕民眾快篩
 然而現今時空背景不同,況且快篩已經屬自費行為,醫生不得以98年的公文拒絕民眾快篩
2.但醫生得以以自身專業判斷,拒絕幫民眾實施快篩

所以衛生署並沒有強制以行政命令規範醫生,可以說有腦包的醫生不給小孩子快篩,可以說到現在仍有腦包的網友未經機關查詢,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批評,但沒有衛生署的事

再次強調:後半部資訊是衛生署管制局給我的,很堅持要再進一步要法規,要解釋的人,可以自己去查詢
Agogo13 wrote:
還有剛剛詢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給我的回應:
1.98年的行政公文,是以當時時空背景,流感流行的程度,為達不浪費醫療資源,健保資源,所以給予
 醫生得以經專業判斷後,拒絕民眾快篩
 然而現今時空背景不同,況且快篩已經屬自費行為,醫生不得以98年的公文拒絕民眾快篩
2.但醫生得以以自身專業判斷,拒絕幫民眾實施快篩

兩點在自婊 你有沒有發現? 快篩自費是要拒絕什麼意思的? 門外漢要又講醫療資源嗎? 驗孕棒也是醫療資源?
Agogo13 wrote:
所以衛生署並沒有強制以行政命令規範醫生,可以說有腦包的醫生不給小孩子快篩,可以說到現在仍有腦包的網友未經機關查詢,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批評,但沒有衛生署的事

再次強調:後半部資訊是衛生署管制局給我的,很堅持要再進一步要法規,要解釋的人,可以自己去查詢

"衛生署並沒有強制以行政命令規範醫生"? 你是喝醉了? 還是在耍寶? 公文都寫中文你看不懂喔?

就是沒公文對嗎? 就是沒有公文取消98年的行文對嗎? 國中有沒有畢業? 行政程序懂不懂? 衛生署不腦包?

誰腦包 嘴巴這麼臭是家長都沒在教嗎?
人家抱怨衛生署 哪裡不對 又關你屁事?
不懂愛裝懂!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的發文 再看看你是在砲樓主什麼? 自婊好玩喔?

這麼悲天憫人為民為國 我應該要超感動的嗎?

順便問一下 用快篩是哪門子浪費醫療資源? 那去7-11買驗孕棒用也是浪費醫療資源?
那真抱歉 我浪費好多醫療資源耶

快篩有缺貨? 產能不足? 還是要很多醫檢資源?

像你這種門外漢是能知道多少內幕詳情? 自以為是........SARS期間政府都說口罩不缺 請問你缺不缺?
人要有自知之明 嘴砲也要有點道德 那麼愛造口業希望你有報應

有句話:新聞都是做給不知道詳細內幕的人看
看你在那邊跳 還真是可笑
可笑的是吧,你中文看不懂嗎,上面致函幾號都給你了你是還查不到?還要說沒有公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就是回答你上面說"那禁止自費的公文也還是有效的:依照新的公文就是舊的公文沒效了,都要自費,有問題嗎?

他們現在沒有行政命令規定醫生是沒有規定他們""可以拿98年的行政公文出示給民眾表示不可以快篩"(前面網友有提供),但是他們可以依專業程度判斷民眾不需快篩拒絕

這是疾病管制局的回應,不是我自己掰的,打爽的,你想喝酒愛跳愛耍寶講話很大聲有問題可以去問問為什麼,這就是他們的回應

浪費醫療資源也是禁止自費時公文寫的,你是有仔細看前面板友提供的內容嗎??還是中文閱讀有困難需要人家幫你翻譯
我想他的意思是怕民眾恐慌性的全部都要快篩,明明沒有症狀也要快篩不是浪費健保資源是什麼?干缺快篩,缺避孕棒什麼事,你這麼在意驗孕棒到底要幹嘛?你浪費好多資源好多驗孕棒干我屁事

你就是什麼內幕都知道是吧?在Sars期間你是被拿去做人體實驗所以知道很多內幕?還是在Sars期間缺口罩造成你什麼問題你要這麼激動?

造口業有報應的話你沒被雷劈我大概都會上天堂,被劈到的時候你再像現在大聲叫大力跳吧
看來RD網友可能沒看懂
簡單整理一下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9月12日新流中指字第0980100169號函
^^^^^^^^^^^^^^^^^^^^^^^^^^^^^^^^^^^^^^^^^^^^^
這份公文的年代快篩還是[公費]..也就是人民大家花納稅錢幫你做快篩
於是公文寫的很清楚..
為了不讓沒有徵狀的人也都來做快篩
浪費你我的納稅錢及醫療資源..
所以禁止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9年2月26日新流中指字第0990100054號函及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署授疾字第0990000260號函
^^^^^^^^^^^^^^^^^^^^^^^^^^^^^^^^^^^^^^^^^^^^^^^^^^^^^^^^^^^^^
後來疫情趨緩
於是健保就不給付啦..變成開放大家自費做快篩

時間點就是這樣
我不曉得RD網友為什麼看不懂
還是一定要死腦筋的看到[解除不准自費做快篩]才算正式解除
兩個公文有其時空背景
都還算合理呀...
RD兄非要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這我也沒辦法

順道一提...
假設有人私生活淫亂..需要很多的驗孕棒來驗孕
假如驗孕棒是花你我的納稅錢買的..
這算不算浪費醫療資源?..某人私生活淫亂卻要全民買單?
所以重點在於花誰的錢??
自己去買驗孕棒誰管你..但是花納稅錢去買..這就不同了吧..
~~安室奈美惠魂~~
毛毛小熊掌 wrote:
還是一定要死腦筋的看到[解除不准自費做快篩]才算正式解除
兩個公文有其時空背景
都還算合理呀......(恕刪)


兩位門外漢
麻煩先去搞懂行政命令的效力要怎樣才會失效吧!
你以為現在是共產嗎? 都不用白紙黑字說就算? 是死腦筋還是無法無天?
不懂還出來賣弄什麼呢?

很抱歉
懶得教你們了
還有不懂去怪你的父母跟老師吧 養不教父之過

也請不要污辱"邏輯"這兩個字
一下說可以自費 一下又說醫生可以拒絕 矛盾到這樣 還要我解釋嗎?

符合白痴衛生署說的那三項 根本就是流感了 還在類流感個屁 不投藥還回頭快篩?
要笨到還去等快篩那不到五成的準確率才決定要不要投藥

誠心的祝福兩位都快點得新流感 這麼挺衛生署 你們兩位不中獎對不起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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