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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醫生在手術前最後一次量視力時~說我左眼眼鏡的度數配太高了~
不建議開那麼高~我想在那麼多儀器測量下應該是對的~就聽了醫生的話~
埃....開完後到現在已經六年了~左眼還是有散光的情形~跟右眼比真的差很多~
雖然沒嚴重到樓主那樣~但讓我晚上開車真的很困擾~左眼也比右眼容易疲勞跟乾澀....
幸好小弟的主力眼是右眼~目前對生活並沒有帶來很大的不便~
不知道能不能改善....
~小弟祝樓主早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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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切割方式
a. 淺層表皮處理(就是把表皮給除掉後,打完雷射。 因表皮會在生,所以可以重新長回來),這方法的優點就是以後不用怕角膜瓣被撞開,術後的視覺效果不錯,而且因為傷害的部分較淺,對眼角膜較薄的人比較適合,而且因為切割的較淺,所以比較不會有乾眼症發生...。 缺點就是恢復很慢、很痛....而且恢復期會很害怕..
方法有三種: (都是大概傷害到50um左右)
1. PRK ->用酒精把表皮泡爛,然後挖掉打雷射,之後讓表皮重長回來
2. LASEK -> 用比較淡的酒精,把表皮泡軟,然後挖開表皮,打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3. EPI Lasik -> 用刀子把表皮割開,打完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b. 深層切割(LASIK,大概傷害到130um左右),就是用刀子(或者用雷射光)把角膜的深層切割,打完雷射後把角膜瓣放回去,這方法的優點就是沒有傷害到表皮,所以比較不痛,幾乎隔天就可以上班。 缺點是因為割的較深(深層的恢復能力很弱小),所以手術後多年,受到撞擊仍然有可能把角膜給撞開的..
2. 雷射方法,一堆啥大光班小光斑等等的,我比較沒研究。 這個每台機器都不一樣,自己Google一下比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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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切割方式
a. 淺層表皮處理(就是把表皮給除掉後,打完雷射。 因表皮會在生,所以可以重新長回來),這方法的優點就是以後不用怕角膜瓣被撞開,術後的視覺效果不錯,而且因為傷害的部分較淺,對眼角膜較薄的人比較適合,而且因為切割的較淺,所以比較不會有乾眼症發生...。 缺點就是恢復很慢、很痛....而且恢復期會很害怕..
方法有三種: (都是大概傷害到50um左右)
1. PRK ->用酒精把表皮泡爛,然後挖掉打雷射,之後讓表皮重長回來
2. LASEK -> 用比較淡的酒精,把表皮泡軟,然後挖開表皮,打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3. EPI Lasik -> 用刀子把表皮割開,打完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b. 深層切割(LASIK,大概傷害到130um左右),就是用刀子(或者用雷射光)把角膜的深層切割,打完雷射後把角膜瓣放回去,這方法的優點就是沒有傷害到表皮,所以比較不痛,幾乎隔天就可以上班。 缺點是因為割的較深(深層的恢復能力很弱小),所以手術後多年,受到撞擊仍然有可能把角膜給撞開的..
2. 雷射方法,一堆啥大光班小光斑等等的,我比較沒研究。 這個每台機器都不一樣,自己Google一下比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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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uly wrote:
剛剛去回診,今天測量...(恕刪)
看你雷完恢復的進展,真的為妳感到難過
當初有簽同意書,知道有風險存在,角膜厚度不夠,你還是堅持要動,所以責任大多你在扛


我算十分幸運,手術前評估角膜厚度夠厚安全性高,我才敢動
2月初手術,現在視力幾乎完全恢復到1.0-1.2左右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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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2010-01-21的文章.看到你這篇2010-01-22的文章有點感觸
您可能在網路這類主題討論常看見"術後x年一切正常.沒後悔做過"
建議您要極力爭取您的權益.在我文中說到的"重點不在於誰成功了.而是在於根本不能有失敗"
指的是這種非關生命存續的手術只能有成功案例與不適合做的案例
失敗的案例在我定義為.回到原點或退於原點.都屬術前風險告知不完整的失敗案例
回頭想想術前評估該醫生有否告知有斑點疤痕消失不如預期時可能會如何如何?有嗎?
如果您的最後情形如該醫生所說"0.6~0.7這這樣了.以後都這樣了.沒法再做改善手術了"
你的憤怒指數才會高一點嗎?請保持您的不滿.進行溝通調解.爭取你的權益
術前評估就是給您完整的資訊.不是還要自己回家Google的
因為您相信他的白衣下的醫療專業所以放心交給他.但他卻沒把風險評估完整的告知
建議您爭取您的權益.也讓該醫生日後能更謹慎不會再出現第二個您如此案例在他手中又製造出
您度數只有我三分之一.其實術前評估可以再嚴謹一點的多聽取一些市立或國立醫院醫生評估
畢竟您的度數跟我比起來困擾程度遠比我小很多.我眼鏡拔掉我連鍵盤的空白鍵在那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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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本來就比較慢阿...我想你視力0.8 0.9應該還可以~~
建議你術後避免長時間近距離工作,多點人工淚液....祝福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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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切割方式
a. 淺層表皮處理(就是把表皮給除掉後,打完雷射。 因表皮會在生,所以可以重新長回來),這方法的優點就是以後不用怕角膜瓣被撞開,術後的視覺效果不錯,而且因為傷害的部分較淺,對眼角膜較薄的人比較適合,而且因為切割的較淺,所以比較不會有乾眼症發生...。 缺點就是恢復很慢、很痛....而且恢復期會很害怕..
方法有三種: (都是大概傷害到50um左右)
1. PRK ->用酒精把表皮泡爛,然後挖掉打雷射,之後讓表皮重長回來
2. LASEK -> 用比較淡的酒精,把表皮泡軟,然後挖開表皮,打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3. EPI Lasik -> 用刀子把表皮割開,打完雷射後,把表皮放回去,等待重長....
b. 深層切割(LASIK,大概傷害到130um左右),就是用刀子(或者用雷射光)把角膜的深層切割,打完雷射後把角膜瓣放回去,這方法的優點就是沒有傷害到表皮,所以比較不痛,幾乎隔天就可以上班。 缺點是因為割的較深(深層的恢復能力很弱小),所以手術後多年,受到撞擊仍然有可能把角膜給撞開的..
2. 雷射方法,一堆啥大光班小光斑等等的,我比較沒研究。 這個每台機器都不一樣,自己Google一下比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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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術前沒有告知您可能有手術後產生的副作用.變數.失敗時將會如何.失敗時將有那些補救措施
那麼就很明顯的沒有善盡告知並隱漏手術風險.您應可爭取您的受損害的權益
畢竟如果傷害已經造成.不管型式如何能對您有所補償都算是您可以爭取的權益
一來是您的權益.二來是這對該醫生有所警惕.在日後施做這類手術前能更完善的告知消費者所有正反面的一切
假設如果做之前就告訴您有這一類風險.形成機率15%.並可能無法再施予補救措施
您還是堅持要做~ok~說那是您賭性堅強也好.畢竟醫生善盡告知手術風險責任了
如果沒有~那就是一種欺騙隱漏.跟有個騙徒跟你說某某投資2年後收益50%.但沒有跟您說可能也血本無歸一樣
但錢事小呀~頂多少吃點.再賺就好.這種侵入式手術.失敗了可能沒有補救機制
就該全面告知一切再讓消費者決定.而不是消費者沒問.醫生就不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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