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遇到糟糕的醫生

cooltyus wrote:
.............(恕刪)


順便說一下,我不但文章被鎖了.........

也被那篇"我不是小波波..."的康士坦丁給黑了.......................


這是怎麼回事,小波波愛黑人,仇醫團體愛黑人............................好黑好黑...............
ariantseng02 wrote:
順便說一下,我不但文章被鎖了.........

也被那篇"我不是小波波..."的康士坦丁給黑了.......................


這是怎麼回事,小波波愛黑人,仇醫團體愛黑人............................好黑好黑...............


他們本來就這樣啦
自己超愛黑別人
然後別人沒黑他他也說別人黑他
我黑名單一個人都沒有
還說我黑他
真是有被害妄想症
超無言
ariantseng02 wrote:
順便說一下,我不但文章被鎖了.....(恕刪)

MOBILE01 嚴禁新開小波波話題 請尊重蔣大 謝謝您

ariantseng02 wrote:
也被那篇"我不是小波波..."的康士坦丁給黑了......(恕刪)

您真的誤會了
康士坦丁大大沒有黑人 是 MOBILE01 管理員鎖文了

cooltyus wrote:
第一次不知道要怎麼回......(恕刪)

因為太貼切了嗎 ?
cooltyus wrote:
服務業可以拒絕服務奧...(恕刪)


賠本的是醫院,有領薪水的醫生喊甚麼燙
這篇討論串讓我想起了公視的影集「怪醫豪斯」,比起豪斯,他們這些醫師應該是神父級數的了吧。
cooltyus wrote:
不知道誰比較弱智
台灣早就沒在用藥劑師這種職稱了
你去跟藥師說他們是藥劑師會被糾正的
字典查的一定是對的嗎?XD

用表情符號叫壯膽喔
無言

我有護航嗎?
我說那個醫生態度不對阿
但是藥物諮詢可以去問藥師
這樣也叫護航?

看來你的論點從頭到尾都是廢話
台灣早不用藥劑師這個職稱囉
你對藥師的理解可能停留在20年以前

看來連弱智的話都會誤解的人
可能比弱智還更弱智吧打盹


謝謝cooltyus糾正pharmacist的中文翻譯,目前台灣對於pharmacist的法律職稱,確實是藥師,藥劑師是日本的稱呼。

台灣會改稱藥師,是因為現在的藥師教育,已經不只調配藥品了,而是加重許多臨床用藥判斷的課程,而且必須在醫院完成實習,因此藥師除了對於藥物的知識之外,也要對於各種病症有一定的基本認識,不過當然,診斷出病人的病症,還是醫師的領域,所以藥還是醫師order的,只是藥師也必須具備相當的背景知識,才能判斷各科醫師開的藥是否合理,對症下藥,以及劑量正不正確。更重要的是,當患者不只看一科,用藥上,因為醫師多只精通自己這一科的藥,這時用藥上應該先尋求藥師的諮詢,是比較正確的,而大醫院內,藥劑部現在都設有專門藥物諮詢的窗口,可供諮詢,大家可以多多利用。而製造藥品的過程,現在也已經99%都在GMP藥廠完成。因此線上藥師現在的職責,在於檢查處方錯誤,避免藥物不良交互作用的發生,交付藥品給民眾,教導民眾服藥,回答民眾用藥方面的問題。

但是在台灣,大家發覺診所、醫院裡面的藥師,就只有在包藥、發藥,藥局的藥師,則跟銷售人員沒啥兩樣。其原因錯綜複雜,牽扯太多既得利益的糾葛,但是從這個討論串一般民眾的認知來看,或許民眾對於自身用藥權益的覺醒還不夠,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大家應該都知道,要跟醫院要病歷,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病歷並不是醫院或者醫師的財產,而醫師針對你開的處方箋,事實上也一樣,你有權向醫師索取,然後拿到你自己信任的社區藥局調劑,並非一定要在診所或者醫院裡領藥。但是問題是,現在的醫院和診所,都直接用電腦,把您的處方箋,直接傳到自家的藥劑部了,一般民眾連處方箋長什麼樣子都不曉得。

PS 希望cooltyus真的是尊重藥師,而非只是當醫師被批不回答患者用藥問題的時候,才拿藥師出來分擔責任,當擋箭牌而已。如你所說,醫院內的藥師,目前在藥物諮詢方面真的做的不夠,但是您有看到醫院藥師的工作量嗎? 能把這樣每天數量的處方箋調劑完,已經是不容易的事情了,哪裡有其他的時間,好好回答患者的問題? 之前醫院評鑑,那些大頭們,還把藥師人數這項拿掉,這樣一昧的降低成本,才是問題的癥結。
id2437 wrote:
病人不是消費者.醫病...(恕刪)



醫院不是服務業?
病人不是消費者??

我只知道沒錢沒健保不能進醫院看病.

健保費不是全付給醫生, 那進餐廳付的錢+服務費也不是全給服務生,
我們進醫院看病也有付健保給費+門診費用.
所以這就是消費行為的一種, 醫生沒道理用那種態度對待他的門診病人.
cc lemon wrote:
醫院不是服務業?
病人不是消費者??

本來就不是. 有哪一種消費行為可以用保險, 社會保險制度或是福利制度來包含的?
把看病當成消費行為? 改天你病危進醫院時醫院可不可以說我們不做你生意拒收?
醫院,不能以服務業視之,因為醫院成立的基礎是財團法人,不是「營利」事業單位喔!雖然說,每個大財團,幾乎都開自己的醫院來避稅。而且營運績效,比起很多毛利低到不行,紅字接單的所謂高科技業,好太多了。

但是即便如此,所有的醫院對外還是都宣稱,他們成立的宗旨,絕對是為了懸壺濟世,是佛心來的。不過很弔詭的是,醫師在進入自己的執業生涯前,會經過一個發誓的儀式。裡面狠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視病如親,不能選擇病人。想當然爾,就是因為知道人性沒辦法視病如親,所以才要把這一點列進去。

不過如果換的角度想,親人也有親疏遠近之別啊,我們小老百姓,應該都算是一表三千里的~ 大官、民意代表,這些才算三等親之內的等級吧?

White bear wrote:
本來就不是. 有哪一...(恕刪)



隨便詛咒人病危不知是何居心?
醫院不會拒收病人??
人球被踢來踢去到處轉院, 最後害人喪命的事也聽到不少.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