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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運動...告醫師!!

Lisa_Hsu wrote:
一個人會有失誤正常
五位醫師都有失誤,失誤的方向都一樣,這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很奇怪,很多在吵醫師無辜的網友,都看不到這一點

這時我會去看
誰判定是失誤的?
ppstation88226 wrote:
說這麼多壞處 也該說說當醫生的好處吧
例如廠商會給的好處呢?
既然要談就公正些, 別都只說壞處。

要說
那給外科多還是內科多?
你說啊

gkx007 wrote:
月入30萬,無風險,無須負擔責任,


可惜很多醫師沒那行情

時薪不到一百(長庚眼科R2)
風險極高
責任極大



ppstation88226 wrote:
廠商會給的好處呢?



沒幾個大頭拿的到那些好處
看來台灣就快要跟大陸一樣囉!!
動不動就說要告醫生......

不論是非對錯都要告,那跟大陸有什麼分別呢??
看著好了 , 看以後有沒有人敢幫法官開刀
對於這個案子,
其實不管是息肉還是慢性膽囊炎,
都可以選擇切除,或不切除只觀察及吃藥。
切除是一種預防性醫療,而非必要性醫療,
若依預防性醫療的觀點,無論是息肉還是慢性膽囊炎都符合切除條件,
所以就醫師的角度而言,切除並無任何問題。
然而就病患的角度看來,
若是可能成為癌症的息肉,那當然要切除,
若只是慢性膽囊炎(而且可能無疼痛無症狀),
患者寧可等到會痛了,吃藥無效了,逼不得已才切除。
因此對患者而言,兩者大大不同。

設身處地想想,若我們是那位患者,心裡也會不舒服,覺得白挨這一刀了,
而且挨完刀是有後遺症的,不像切除闌尾只是皮肉痛。
只是,我們也都要了解,無論是醫生還是儀器,都有失誤的可能,
我認為應該用保險而非司法來解決這種問題,制度需要改變。
其實醫院也是幫兇,法院也是幫兇...

因為就算醫師團隊沒有錯,是因為病人身體不好或是飲食有誤,等是惡化-->死亡

家屬一定會求償,一般來說,醫院為了不要有負面新聞 (醫死人...)

大多數都會賠償.....

小弟本身是工程師,看了社會也一段時間,我在教育小孩,如果您要當醫生,我栽培你,沒有問題..

但是我會希望,當不要需要麻藥的科別....中醫或是皮膚科...等

如果他要當律師那更好...因為,官司打輸 錢照領.....
老烱 wrote:
我認為應該用保險而非司法來解決這種問題,制度需要改變。


之前有跟相關人員聊,基本上保險業也是精的跟猴子一樣,高風險的保費高得嚇人

他說,那些高風險的保費大概是醫生薪水的一半,Well......

OK,也覺得現在醫生快垮了,應該從制度改變,但.....看到一堆人在幫倒忙...

之前我老爸出狀況半夜去醫院急診,就看到護士3~4人左右,

整個急診就靠她們來handle,整晚上都沒有看到護士坐下來打報告,不是沒有椅子,是根本麻煩

打幾下就得忙新進來的病患,醫生兩位,也是在那邊忙到轉來轉去的

有時候很想問他們"不累嗎".....


有些人會說"阿醫生這樣忙還好啦,只是扎扎針、處理傷口幹嘛幹嘛的,都是小勞動"

我只想說:他現在在照顧的是已經故障的身體,最好祈禱他在照顧你的時候他的精神是清醒的.....
顯然很多人都沒有搞懂前後關係...

1. 開刀的原因是 判斷為息肉

>>> 息肉存不存在??? 不存在!! 開刀的原因消失...

2. 這位法官的膽囊是不是健康的?

>>> 不是 開刀後發現有結石與慢性發炎情況...
>>> 這兩個都是一般醫生會考慮開刀摘除的理由...

所以狀況是 台大醫師 誤打誤撞了開了一個不應該開 卻開對了的刀...

誤判的情況存不存在!? 依然存在!
膽囊應該不應該切除!? 應該切除...但是應該是在正確診斷出原因後才切除...而不是事後諸葛...

這位法官其實大可不必去告醫師 因為他的膽囊終究被切除的命運是跑不了的...
這些後遺症也不是醫師造成的...

但是台大醫師也不必一副我很無辜的樣子 說都沒責任就太瞎了點...
sea_learn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
這就是要告的理由
在法庭上說清楚
而不是醫生說了算


在此先為閣下感到慶幸,閣下一定沒有上過法院的經驗.
法庭絕不是一個可以讓你講清楚的地方.即使身為
證人,在法庭講話上也要小心翼翼,也要提防自己的
證言會不會掉入律師或檢察官預設的圈套中,更何況
是被告.

不過閣下講的很對"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的人",現實
訴訟上,即使自己在理字上站的住腳,只要不清楚法律
條文和訴訟技巧,敗訴的機會可是很大的.

sea_learn wrote:
強烈建議
醫生也要多涉獵
來保護自己


啊,給你100個讚,真是本日最中肯,醫療是與時俱進
,因地制宜的科學,在台灣當臨床醫師,從現在開始
必須要有不同於以往的認知,面對病患的第一考量
要從'我這麼做,是否對病人有利?'變成'我這麼做
,萬一日後訴訟,在法律上我是否站得住腳?'防禦
性醫療多做一點,浪費醫療資源也比上法院好.
沒有這種體悟的醫師,是會被法院及病患自然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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