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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膽小的醫師

一般醫院要執行重大手術前, 院方不是都要家屬簽一些文件,

我是好運沒有簽過所以不知道內容, 那些文件無法避免被告的風險嗎?

foxm wrote:
唉唷我的確打錯字= ...(恕刪)


幾年前的事情呢?
你的腿能保住真是多虧了高雄長庚的醫師
所以
誰都不希望醫療倒退不是嗎?
我都遇過慢性腎衰竭死拖著不肯洗腎的
千拜託萬拜託就是不要
到了快掛點的時候人意識都灰灰的了
努力說服家屬.拖去急洗腎.命保住了
還有人冒出說怎麼醫師拖這麼晚才給他洗腎咧
當下心理頭有髒話出現.哈哈

kopin0720 wrote:
幾年前的事情呢?你的...(恕刪)

12年前左右的事情吧 我去高雄長庚後約半年

聽說那間地方醫院遭人抬棺抗議,後來整個大改制

但是那間醫院在我們鎮上的名聲依然很不好

當初我在那邊住院時,護士凌晨三點進來病房拿東西給我們簽

結果我隔天中午就被送手術室了,才知道那是手術同意書
(本來只有小腿細菌感染結果送這一次大腿也細菌感染了)

之後他們想如法炮製,我媽硬撐著睡意把所有字看完才沒再被送一次

真是可怕
foxm wrote:
唉唷我的確打錯字= D =

如果我的腳沒保下來,我媽的確會去告醫師

但告的是地方醫院那邊的醫師,他們...非常的無良,只是要打的話可能會落落長篇
我是在他們的手術室被感染的,而且當初他們不讓我轉院,只讓我辦出院再自行去高雄長庚
當初細菌感染的化驗報告也是死捏著不給我們帶過去
高雄長庚要再驗一次要花費一個星期以上的時間,等驗出來我就敗血症GG了
於是我媽去找那院長嗆聲,傾家蕩產也要告死他


還好現在沒事了,恭喜~


always CoCa Cola wrote:
一般醫院要執行重大手術前, 院方不是都要家屬簽一些文件,

我是好運沒有簽過所以不知道內容, 那些文件無法避免被告的風險嗎?


完全無用.

”雖然「醫療法」明定醫師進行手術前,須有病人的同意書,但並不代表醫師的醫療過程可以馬虎,若醫療過程有疏失,醫師仍須擔負過失致死或傷害之刑責,除非疏失是因無法抗拒之意外,因此手術同意書在法律上的效力,並不如他們雙方所想的強大。”

這段話是前北檢檢查長&法務部長施茂林說的,夠可信了吧

告知風險和違規疏失是兩碼事,不會因為告知風險就可以免責,問題是違規是法官在判,任何專家鑑定都僅供參考.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看來以後..急診..重大手術..都搞個SOP步驟好了..反正是別人的孩子...
困難危險的手術..做好是應該的..出個錯就挫勒等..聖人是很少滴,誰想惹麻煩.

foxm wrote:
我想他想表達的,就是...(恕刪)


你錯了
真正的訊息是:以後只有富豪之家的小孩,才能唸醫學系,當醫生

一方面給予醫生的診療費,手術費,技術費,要一直降低,以佳惠普羅大眾
一方面要求醫療糾紛的賠償金額要愈來愈高,以尊重人的生命權,健康權

兩相夾擊之下,醫生賺的錢根本不夠賠,於是紛紛棄重症科別而去
只願意看簡單的輕症
(別說什麼要買保險這些外行話了,保險公司又不是笨蛋
如果要求高額的賠償理賠,一定要付高額的保險費,賤保這種低廉的給付,能買多高額的保險?)

所以以後能在這種環境之下走重症科的醫師,一定是家財萬貫
不需要靠工作養家活口,也對動不動就要千萬以上的賠償無動於衷才行

如果一個家庭對損失不覺得嚴重的臨界點是資產的1/10
哪以3000萬的賠償來說
一個家庭的資產要有三億以上,才會覺得3000萬的賠償是無關痛癢的

以後醫學系招生第一步先要提出資產證明,要有三億台幣以上才能錄取
如此可以讓台灣的醫生成為全世界最有錢的醫生(是靠爸來的,不是自己賺的)
也可以讓台灣的醫學院,成為有錢人家子弟的醫學夏令營
如此領先世界的創舉,豈不妙哉!





巧巧兒 wrote:
一個膽小的醫師我是亮(恕刪)
這陣子疫情, 醫護人員更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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