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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康語錄 wrote:
那是因為政府還沒剝奪你的人權
你才可以這樣說的輕鬆
當把你的人權給剝奪時
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那先請你回答
『如果剝奪你的人權 可以造福大眾 你要不要犧牲你的人權!?』
例如:把你辛苦賺來的錢強制發送給窮人 造福窮人 你要不要!?...(恕刪)


被剝奪者自有其原因.
且HIV涉及到的不僅是公眾的利益, 而是生命.
況現在是加註(且有權限設制), 有妨了啥人權嗎?

您後面那個的問題跟繳稅一樣, 你有種不繳嗎?
batteryfly wrote:
我倒覺得,真正把防疫做好,才是照顧到人權,
註記也未必是犠牲人權,只要制度設計得好,對愛滋患者也是有幫助,
例如也應明列或加重醫院不得拒絕愛滋病人及相關罰則....等.
同時也應明定直系血親或一等親也應有知道病情的權利.....



妳想像一下

今天換作是你 妳敢保證 你還會贊成你所說的嗎!?

妳的心理想法 真的會跟妳現在所說的一樣嗎!?

妳敢保證!?

妳敢發誓!?

vayacondios wrote:
"基於公眾利益"這句...(恕刪)


您講的啥貧富的例子,繳稅可充份說明, 您有種不繳嗎?
這牽扯的並不止是利益,而是簽扯到生命
依您邏輯是不是該連法定傳染病的規定與限制一併推翻?
unnerv wrote:
如果哪天愛滋病會靠空氣傳染,那我就贊成強制隔離...罔顧人權....(恕刪)


那您對於"人權"該如何取捨的差別取捨標準在哪?
顧此而失彼,不慎則天下大亂!!!!
支持有power的run了吧…非寫在卡片上頭,而是隱藏於醫療資訊記錄~
unnerv wrote:
請教一下,國外有哪國...(恕刪)


其實覺得...

你的言論看起來是反對註記為保患者人權

但說真的

覺得你才一直把愛滋給妖魔化的人

都說了它不過是一種疚病

你說的怕被醫院拒診或是旁人眼光

是這人的問題

就和前世紀的黑死病一樣~所有人都怕

不過就是鼠疫一種

百年之後再回來看愛滋

現今的一切都只是笑話


個人覺得....

你才是沒把患者當人看

你不過是在打打字發洩自我的人罷了

我贊成

百分之一百贊成

不要只有說愛滋病的人權隱私,那誰要顧普羅大眾及醫療人員的人權及隱私

...................

康語錄 wrote:
妳想像一下

今天換作是你 妳敢保證 你還會贊成你所說的嗎!?

妳的心理想法 真的會跟妳現在所說的一樣嗎!?

妳敢保證!?

妳敢發誓!?




請問一下要保什麼證? 發什麼誓?
sssxyz wrote:
回文一下

衛生署在新聞上有說
以目前的技術
健保卡若註記
除醫護人員(醫生與護士)可看到之外
醫院的流程相關人員也會看到
EX:行政...出納
因為系統是跑在一起的
要更改有困難

這是衛生署所說

我不知道大家
對於醫院的行政跟出納等等人員
是當作一般人看待?
還是當作醫護人員?

也許有人會說
都是醫院的人 又沒關係

但醫生幫您脫衣服檢查的時候
您會希望醫院內的行政跟出納等等人員在旁觀看嗎?...(恕刪)


以IT的角度, 哪有啥問題?
哪有啥技術的問題?
系統,權限都看軟體怎寫, 最好都沒辦法改...
那這套系統最好砍掉重練.
喵來喵去 wrote:
其實覺得...你的言...(恕刪)

我只是發問說國外有沒有這樣的註記制度,如果有,那利弊得失都可以供我國參考
如果沒有,是否當先行者的我國更要注意可能引發的問題...
你若是不知道我那問題的答案或許可以不用回答.

在我看來~你只是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人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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