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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日過勞死的南亞科技員工,他親姊姊的血淚文章。


David-Kuo wrote:
每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COPY貼真好用

你也不用給我扣帽子、我是疑問句,連基礎國文都看不懂、你認同的道理估計也是歪理居多

也祈禱你對於台灣勞工的冷漠、不會讓你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打個問號就可以當作沒事,

那你跟2100全民開講用的標題殺人法有甚麼兩樣?

大家只是就事論事,不知道你在激動甚麼?

是啦,你基礎國文學的很好啦,
要不要大家跟你拍拍手?真好笑。

Alfa20070128 wrote:
打個問號就可以當作沒...(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有人莫名其妙死了、跑去千拖公司嗎?

這年頭難怪勞工這麼歹命

就是因為網路上太多躲在背後捅刀的人存在

你仔細想想、人家是一條生命逝去、你還好意思在那裡說風涼話、真是絲毫沒有同理心阿!

David-Kuo wrote:
你是官方派來的嗎?人...(恕刪)


如果對死者家屬感到不舒服 我道歉
但是我真的滿想知道怎樣保存薪資單
三年多前我先生也曾經一個月加班183小時,還有連續加班30小時的紀錄
那時候加班的太累,老公半夜三點多下班的時候在高速公路上開車開到睡著而發生車禍
可以的話我也擔心會發生類似的事情 也想要知道如何保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阿

也因為開車到睡著也不只有一次,光是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就兩次了
轉而向老公建議報告的部分是不是能拿回家做,至少這樣不會在很操勞後再開車來的安全
但是老公跟我說沒辦法,因為公司不允許員工把資料帶回家做,甚至是隨身碟也不允許,如果被抓到就糟了

所以我也只是想要提醒受害家屬要小心這一塊,請不要誤會我唷
畢竟都已經這麼替公司賣命了,萬一還因為將公司的文件帶出來而遭來檢舉不是很冤嗎
我會這樣擔心也是因為老公說fab裡面有糾察員,如果裝備不齊光是沒戴口罩被拍照的話舉報上去就會被罰錢

虎皮珠珠 wrote:
如果對死者家屬感到不舒服 我道歉
但是我真的滿想知道怎樣保存薪資單...(恕刪)

我覺得這個、只要成年人、多少還都能接受
試想這個世界上不是什麼東西都能用科學來解釋
例如、兩千多年前秦始皇時代的銅劍、保存至今依然鋒利
用科學角度來說、銅器能這樣保存簡直不可思議、尤其根據記載當時根本沒有銅器的防鏽技術
又或者是有些長毛象的屍體跟毛皮、竟然也能在冰河時期保存至今沒有完全腐化
這些都是特例、也都被認為是不可思議......但都真實的發生了.....


所以無論如何、人都死了、而且死得很無辜、您用那種質疑的態度去質疑一件看來平常的事情
看在旁人眼裡除了尖銳之外、還缺乏了一絲絲身為人的同情心....
David-Kuo wrote:
所以無論如何、人都死了、而且死得很無辜、您用那種質疑的態度去質疑一件看來平常的事情
看在旁人眼裡除了尖銳之外、還缺乏了一絲絲身為人的同情心....


David-Kuo 不好意思唷 我在上一段也有說 『如果對死者家屬感到不舒服 我道歉』
也解釋了我為何提出一些疑問的解釋,並沒有想要對死者家屬有任何的不敬
畢竟死者身故後,我老公他們部門還有發起樂捐,給這位死者的家屬(因為當時南科裁員,因此有很多南科的員工調到子公司,因而有機會一起工作過)
不然我就不需要解釋了,所以你說我缺乏一絲絲身為人的同情心,讓我感到很難過,畢竟我老公身為曾經短暫在一起工作幾個月的同事也是有盡一份微薄的幫助

而且我希望引出的是,如何保留對員工自己最有利證據的方式
畢竟對這間公司來說 類似的身故方式不是第一件,往前數還有更多的案例,只是很多家 屬都選擇不公開
所以公司就顯得無所謂
T42p wrote:
這幾天無意中翻到一份...(恕刪)


加班時數前一陣子才終於開放可以換錢啦 所以突然很多人都領個10幾萬 超誇張

虎皮珠珠 wrote:
發生這件事情真的很令...(恕刪)


1.加班時數與金額這都要報給政府的 這資料絕對查的到 不可能不見或遺失 薪資單只是給你看看啦
2.隨身碟不能使用? 哈 這個是說給外邊人聽的 好讓別人(美光)以為X亞科很重視資訊安全
美光對X亞科最不放心的 就是資安這一塊 但是事實哩? 哼哼~部門都有可以用隨身碟的電腦喔
機台的資料 chart 參數設定等是不可能網路連線到公司電腦裡的
那報告要怎麼寫? 要圖要證明當然是拿隨身碟去機台端co下來啊!
3.每天早上都要報告 要在公司熬夜打報告嗎? 當然是拿回家作啦 以前可以用網路連線連到公司email修改檔案啦 是前一陣子才取消的 (美光要求)
4.今年年初正是轉換製程最辛苦 壓力最大的時候 超多人把東西帶回去做 長官都是心知肚明不說(不然住公司嗎?) 有心想要"存取"公司資料的 早就都找時間做完了啦

不過你的確看出X亞科陰險的關鍵了
你可以帶回家作 但是你也不敢張揚 因為X亞科還可以告你"偷竊機密"








虎皮珠珠 wrote:
如何保留對員工自己最有利證據的方式


拿到薪資單在還沒褪色前拿去copy
或者直接掃入電腦的硬碟中即可
以前的薪資單我17年前第一次領的現在
都還看得見.只要好好保存就可~
當時因新廠還在擴建.每個人多麻
加班破表.到現在為一級主管.
我也還早上7點出門.晚上7-8點到家
好像己經習慣了.17年來天天如此
週末日有事還是回工廠.
總之要自已學會調適~
唉 這種悲劇何時才能停止呢
每回看到這種新聞, 就想起以前在會計師事務所的歲月,
曾經半夜三點才睡, 五點又爬起來繼續工作, 比起很多可以整夜熬夜的同事, 自己還差了一截,
忙季時半夜十點下班算早了, 早餐午餐晚餐都邊啃三明治邊工作,
到科技業客戶公司出外勤, 晚上十點離開,客戶很驚嚇說"你們現在才要下班?!"
笑笑回答說, 現在剛結束小夜班, 還要回事務所做大夜班...."
加班時數自己打了三折申報, 上頭還東砍西砍, 一堆台政大留美碩士平均時薪跟加油站的差不多.
沒人敢抱怨, 有時間抱怨的話不如用來睡覺比較實在,
外在勞力工作並不是最傷人的, 真正傷害人的是,
那些上頭的敖出頭的人還會笑笑說:"有需要做這麼久嗎?是不是能力有問題?"
科技業真的很可憐, 但是事務所沒日沒夜的加班其實更慘, 也從來沒見新聞在討論,
想清楚值不值得吧, 其實人生還有很多選擇, 所以, 我早選擇離開事務所,
雖然做到眼睛快瞎掉, 但我沒有責怪事務所, 畢竟有許多人在那個環境中生存下來了,
決定繼續留下的,就請千萬照顧好自己的身體, 因為公司在乎的只是你有沒有按時完成你的工作。





大頭丹 wrote:
這一篇不能沉, 我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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