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討論串潛水了一陣子,在本討論串爬到很多資訊受益良多,
在此感謝板大虎皮珠珠建立此討論串、熱心解答的安心睡及各位呼友們提供資訊蓋大樓。
現在我也要回饋給大家一些資訊,
最近我在查詢關於(國外購買輔具我國是否可提出申請准予補助?)的問題,
爬文得知,就目前大家提供的資訊來看,普遍是無法申請,因為需要發票和保固書,
但如果可以向國外購買輔具的經銷商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要申請得過也不是不可能,
以下是我查到的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
1.請問自國外購置輔具可否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2.購置國外之輔具亦得補助及相關規定(內政部函釋)
3.【醫療輔具補助】單相陽壓呼吸器(新北市為例)
4.輔具補助核定申請流程│輔具請款流程(新北市為例)
5.臺東縣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要點(請參考紅字部分)
6.2012輔具資訊手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資源手冊(2012至今並無更新手冊)
7.先核定再購買
看完以上這些資料都要眼花撩亂了,
個人認為較難準備的文件有:
1.國外的支出憑證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19點規定:「非本國支出憑證,應由經手人擇要譯註本國文」。
第20點規定:「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如有不能完全符合本要點規定者,得依其慣例提出相關憑證,由申請人或經手人加註說明,並簽名。各機關向國外採購於網路完成交易,若無法取得前項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而獲有記載事項足資證明支付事實之電子憑證者,可由經手人列印該電子憑證並簽名,作為報支之憑證辦理」。
2.保固書
比照「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19點規定:「非本國支出憑證,應由經手人擇要譯註本國文」。
即保固書要譯注本國文
3.醫療器材品質之官方認證資訊(是否必要?)
比照「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19點規定:「非本國支出憑證,應由經手人擇要譯註本國文」。
關於這項我就不確定是否必須要國內食藥署認證,或者國外的認證再譯注本國文也可以?
請參考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款、第四條、第十四條之規定。
請參考若想從國外帶藥品進來,應如何申請?
結論:
看完這些流程及應附資料,想要申請補助的想法都退燒了,
是否要為了兩萬元補助這麼辛苦呢?
但如果可以順利申請補助的話,一台機器就不到兩萬元了,
固定每五年換一台機器,荷包也不會失血太多。
以上這些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
資料來源都來自官方,但我並沒有打電話或親自到機關詢問,以上資料應該充足了。
看看有沒有厲害的呼友,或是集眾人力量,可以為我們這些眾呼友開闢補助福利的道路。
如果有呼友能因此順利申請補助款,不妨分享方法給大家知道哦!(記得站內信給我

有請各位呼友們努力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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