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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 救人將免責

所以、不管是否医護人員都有可能被告...
那...以後没有人会見義勇為了

奇怪的政府及法律、自由到没有一定規範的法官自由心証、素質退歩的人民…
台湾没有救了

swiftboy wrote:
今天若健保強制要求醫...(恕刪)


這個我有遇過
病人掛不進去很難過
醫生說他也沒辦法,是上面規定的

這件事情本來就存在你不知道而已
還以為做了個妙喻
可見很不清楚醫療狀況
你大概不清楚總額預算制是什麼
很有趣的東東

kopin0720 wrote:
這個我有遇過
病人掛不進去很難過
醫生說他也沒辦法,是上面規定的

這件事情本來就存在你不知道而已
還以為做了個妙喻
可見很不清楚醫療狀況
你大概不清楚總額預算制是什麼
很有趣的東東



你說的是個別醫院洽定年度總額(小總額)吧........

這不是人盡皆知的東西嗎?

有醫院實施過後放棄的例子............
請查查"合理門診量"吧

就健保給付面來看

一般人以為,病人愈多,醫師賺愈多

實際上是,看的愈多,被健保A的愈多

還不淮"限號".....

----------------------------分 隔 線------------------------------

腦殘分三級

1.腦殘
2.腦殘但是不知道自己是腦殘
3.腦殘,不知道自己是腦殘,還認為別人是腦殘

swiftboy wrote:
今天若健保強制要求醫...(恕刪)


醫療業不如殯葬業
行醫被告不如幫人送行
讀七年醫書不如早點學會助唸訟經

asdcxztreo wrote:
請查查"合理門診量"...(恕刪)


是的

但是您說的跟kopin0720大大說的好像又是完全相反的.....

asdcxztreo wrote:

請查查"合理門診量"吧

就健保給付面來看

一般人以為,病人愈多,醫師賺愈多

實際上是,看的愈多,被健保A的愈多

還不淮"限號".....



就醫師是否要加入健保特約院所來看

一般人以為,所有醫師都要被迫加入健保特約院所,所以醫師被壓迫.

實際上是,有能力的醫師並不加入健保特約院所,而是開自費診所,所有的收入都是現金收入,生意好的自費診所,櫃檯每一天單日收入數十萬元是普遍的情況.

hwkuo wrote:

醫療業不如殯葬業
行醫被告不如幫人送行
讀七年醫書不如早點學會助唸訟經


明明只讀4年書加3年實習

何必妄稱讀7年?
這邊也一個第三級的

一樣

做你開心的事,說你開心的話吧

實在不忍心再落井下石了
swiftboy wrote:
實際上是,有能力的醫師並不加入健保特約院所,而是開自費診所,所有的收入都是現金收入,生意好的自費診所,櫃檯每一天單日收入數十萬元是普遍的情況...(恕刪)


1.你以為醫美診所愈來愈多是怎麼一回事??

2.能力好的醫師!?開診所,看自費....

就外科系來說吧,我是很隨便找的例子

心臟外科: 王水深

胸腔外科: 許文虎

整型外科: 魏福全

一般外科: 陳肇隆

.....

以上全是救人無數,至今還在第一線奮鬥的醫師

3.不要再講一些無知的話,來汙辱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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