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是開診所的, 我真的很好奇, 衛生署到底有沒有規定:
1. 突然發病,有發病(耳溫≧38℃)及呼吸道症狀;
2. 具有肌肉痠痛、頭痛、極度倦怠感其中一種症狀;
3. 需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 不准做快篩" 還是"不建議做快篩"
craywu wrote:
1. 一般診所也可以...(恕刪)
Deray Xu wrote:
如果你沒有看懂文章可以不要回覆, 更可以不用賣弄你的沒水準.
那我也可以說:你應該去怪你的父母, 問問他們你小時後發燒, 他們有沒有處理? 是嗎?
毛毛小熊掌 wrote:
其實這就是這篇的重點
到底衛生署有沒有不准民眾[自費]做快篩?
你舉了自己的親身經驗..還有朋友說
但是就是沒看到你拿出啥書面證據或是公文的東西
還要網友自己去求證?
很抱歉咧
這是你的主張..你主張衛生署不准民眾[自費]做快篩
當然要負舉證的責任呀
哪有要網友自己去找的道理...=.=
如果真的有公文不准[自費]
那我們再來討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政策
目的是什麼..大方向對不對
不是你[個人]覺得不爽..整個政策就應該朝你想的方向改
你也沒這麼偉大..如果覺得政策就是要照你想的走
那更簡單..去選立委..你就可以制定政策了
最後..當然如果衛生署不准[自費]做快篩的理由太爛..太瞎
那網友們就可以一起來罵政府..
這是個有層次邏輯性的推演
不是不准[自費](這點到現在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直接跳到衛生署官僚..ok??
Deray Xu wrote:
所以, 你也不知道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