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在耳鼻喉科檢查暈眩的情況 但是沒結論(說體質問題) 也沒有治療跟吃藥
1年後投保醫療險
過了3年後因為全身健檢發現甲狀腺問題惡化與腦神經問題住院要求理賠
結果保險公司說我帶病保險
所以給我2各選擇
1.理賠這次之後不續約
2.不理賠不續約 想要繼續投保就來打官司
我想請問 帶病投保是連檢查沒結果的也算喔?
我後來要理賠的也是跟4年前檢查的完全不相關 這樣也算?
所以我現在啥家都不能投保 反正我已經有確診病了
只要投保不管以後要理賠哪個不相關的科目都算帶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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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那時 醫生說是壓力造成的
後來也沒再發作
保險公司說我那時看診時為了檢察內耳平衡跟醫生講說有暈眩的狀況(不這樣講醫生要給你檢查?)
所以是帶病投保
我後來去醫院查 我是保險前的"1年1個月"去檢查的
保險時檢康選單也只有問"一年內"有沒有相關疾病看診或吃藥
保險公司 給你選項 看你自己選擇
若 要申訴。記得請保險公司開 拒賠證明 很重要。
保險申訴管道 問大神就有囉
建議 先申訴 調解
因你以有病例 要在保醫療險 有些病會除外或拒保。
到不如 先申訴 還有機會擁有醫療險
投保後 才去檢查 以前沒病例 怎會帶病投保。業務員唬爛你的。
只要你說是 投保後 一個月後 才感覺手抖蠻嚴重的才去看醫生
拒賠 保險公司需舉證
證據很重要 請他給你 書面證明 不是嘴巴說說 或請你錄音
要告或申訴 一切都是看證據 不是業務員嘴巴說說
帶病投保 拒賠 保險公司需提出證據 來證明你是帶病投保
依健康告知書中 據實回答 即可
暈眩若沒事的話 是否可請醫生開以痊癒
(因為還在處理 所以沒有把名字說的這麼明白)
後來也證明落髮跟手抖都跟甲狀腺沒關係
但是有確定甲狀腺位置有長小顆(水囊? 結節?)
但是後來甲狀腺長的那顆3年後變大惡化 細胞抽取異常(後來開刀切片後確定是良性)
所以業務員揮我說最初發現的時間跟保險時間太過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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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抱怨一下我的保險業務員 對方講的話你可以一次說完嗎......)
我給了業務員看醫生完整的病例 上面說4各月體重減輕5公斤(原來是搬家過累) 手抖跟落髮將近一各月(後來醫生也說是壓力大)
他說對方說我跟醫生講了我的身體不適狀況超過3各月以上
我看了寫到3各月以上的
1各就體重減輕(體重減輕也算? 如果不是後來出現手抖跟落髮 我還高興體重減輕的)
1個就超音波最後寫著
Suggest:
follow up 3 months later
所以 我輸定了嗎?
二月酒水瓶 wrote:
手抖 掉髮近一個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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