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六月因身體不適,高燒不退
到醫院檢查就緊急插管檢查並住進加護病房,心肺大量出血,懷疑心臟有問題
加護病房插管五天之後,肺仍是大量積血
緊急送開刀房檢查
發現是二尖瓣膜有受損需更換成人工材質瓣膜 或是 金屬材質瓣膜
目前已經開刀完畢 - 更換成 金屬材質瓣膜,復原狀況算可以
但因為心臟開過刀,醫師有告知不能再拿粗重的物品
但這已經影響到個人的工作與生活上的不便
個人是在做粗重的工作,不知這樣是否能申請“殘障手冊呢”
前提:主治醫師有告知,此情況不符合申請殘障手冊的資格
但此手術已經影響到生活與工作,想再次確認是否真的不能申請嗎?
1. 勞保失能診斷書.
2. 身心障礙者鑑定表.
裏面都有心臟方面的項目可供醫師勾選, 然後醫院送出後由主管機關審核是否通過.
有的表格需要手術後六個月才能填寫.
你可以請醫師幫你填寫後送出, 至於能不能通過就不是醫師或醫院所能決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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