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北某牙醫診所做牙套
做的是右下方倒數第2跟第3顆
醫師堅持要我做連在一起的 說這樣比較牢固
然後一直問我 要瓷的還是金屬的?
我因為顧及金屬的咬合力較大 所以說做金屬的
做好後(還沒裝上)
我聽朋友說 可以做一顆瓷的一顆金屬的啊
然後我打電話問該診所護士 她說是可以這樣做啊 只是兩顆都要算瓷的價錢
而且現在已經做好了不能換了
現在問題來了 當初要做的時候 不管是醫生或護士 都沒有告知可以做這種的
只是問我要磁的還金屬的
我當然希望美觀跟咬合都能兼顧啊
所以現在我可以要求該診所自行吸收 幫我重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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