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愛滋錯誤僅罰總金額 30 萬

愛滋錯誤僅罰總金額 30 萬 (各 15 萬)
人命真不值錢
2011-08-31 14:10 發佈
這應該只是行政上的處罰。
比較大條的應該是受害者所提出的民事及刑事的賠償及處罰。
這部份可能會是好幾個億的,而且還有人會進去吃牢飯。
當然 不應該

誰 簽署

主任 DR

院長

那麼 負責 移植前

雖然我沒有參與過醫療行為

實在 痛心

今天 如果 是 去 日本手術的 登灰兄

在看看如何處理..

ROC There is no low here , only poor people has to follow .

I hate news ,,,

wessley wrote:
愛滋錯誤僅罰總金額 ...(恕刪)


民事上去賠的錢可就多了..

wessley wrote:
愛滋錯誤僅罰總金額 ...(恕刪)


民事賠的多,不代表行政處罰就可以少吧...
感覺一間大醫院罰個15萬...
就像我闖紅燈罰我5塊錢一樣
5條人命這樣玩完才罰個30萬也有夠好笑

應該是台灣奇蹟

民事求償~~應該要賠個幾億吧!!


不過就算把整個台大醫院送給患者 也無事於補

不然台大要比全世界還要早一步研發出愛滋病的解藥出來...

不過這謀什可能= =
15萬?
醫師一個月薪水還不夠吧!
是台灣太窮嗎?
15萬代表很嚴重的行政處罰了喔...
每次看到這種跟企業主規模不成比例的罰金
不知是在懲罰個什麼意思!!!
這麼神奇
國外可能罰到,整個醫院都破產了…
台灣只罰這樣

那天還在想說,會不會5個人
一個人要1000萬,所以一共要罰5000萬之類?
出乎意料之外的少

30萬…一個人6萬嗎?
被移植器官而得到愛滋病患者:哀,躺著也中槍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