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布衣 wrote:恩~~抱歉說不清楚~...(恕刪) 高鐵大園站下車之後到功學社大概6-7公里地圖要先看好~那邊頗複雜的~我曾經在那邊走過冤枉路~加上風大=.=多花了一個小時才到照理說6-7公里應該只要20分鐘左右的高鐵上小車~請放入攜車袋!!並且搭乘電梯~人多時選擇自由座也是座不到待在車廂與車廂間是最好的選擇反正板橋到大園也才10分鐘摺車組車的時間都比搭車久
腳踏車族請小心眼部傷害台視新聞 - 2008年7月7日 ... 炎炎夏日,長期曝露在紫外線下,小心導致光害性角膜炎!張先生為響應節能減碳,假日約三五好友淡水騎單車,突然感到眼睛度灼熱刺痛,數十秒間眼前一片黑,卻因此導致出了小車禍, ...最近有幾則新聞指出,由於腳踏車運動要長期暴露於陽光下,很多人因為忽略眼部的保護,使眼睛受到紫外線侵襲而突然一片漆黑,造成水晶體病變或角膜發炎,嚴重者更是差點失明。紫外線裡面的UVA不僅會曬傷皮膚、讓黑色素沉澱之外,更是會直接穿透角膜,造成白內障或黃斑部病變,而紫外線的另一個主要波長UVB除了本身是致癌殺手外,直射眼睛更是可能會造成急性光害角膜炎。【中央社】夏日紫外線增強,眼疾發生率也隨之提高,日前有民眾在烈陽下長時間曝曬,造成視力減退、眼睛灼熱刺痛,治療後才恢復正常。醫生建議外出時最好配戴太陽眼鏡,平時多補充黃綠色蔬菜,可降低光對眼睛的傷害。紫外線不僅會傷害皮膚,照射過度也會導致眼部發炎。眼科醫師邱立祥表示,在陽光下曝曬二至十小時後,眼睛若突然流眼淚、怕光或有異物感,甚至產生劇痛,就可能得到「光害性角膜炎」。.除了皮膚防曬外,切記眼部也要做好保護,可配戴合格的太陽眼鏡也盡量避免紫外線直射。
突然發現,本週末好多團啊~有軟有硬任君挑選保證滿意,1. 8/30 (六) 小J紫微森林變態自虐團 ← 固定團2. 8/30 (六) Nancy大屯山助航站怨念團3. 3/30 (六) Stanley小北海練車團4. 8/31 (日) Stanley大屯山助航站計時團5. 8/31 (日) 小N極限挑戰團 (美食團)6. 8/31 (日) Pepei福隆舊草嶺隧道美食團真是眼花撩亂~
小米只有星期日才有空參加啦..而此行, 是我和小米兩人策劃低, 只好以她的時間為主囉..不然...商情一下, Stanley的小北海(六)&助航站計時賽(日)可以change嗎?csliu wrote:我是覺得福隆的都可以集中在禮拜六啦...(恕刪)
單車大執法 9月1日上路〔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將從九月一日起針對腳踏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等四項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昨邀各警分局、交通分隊開會研商執法準則,對於部分因標誌標線未完善、恐引發爭議的違規行為,或是未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將以勸導取代告發。配套未完善 罰則不一須注意台北市警方從七月一日起,針對上述腳踏車重大違規行為,進行兩個月的勸導期,發現由於腳踏車行駛在人行道、騎樓尚未列入取締項目的情況下,行駛人行道的腳踏車要穿越路口時,恐會遇到逆向行駛的問題,基於安全考量決定對於走行人穿越道的腳踏車,以勸導代替舉發,未走行人穿越道而逆向穿越路口者,則一律視同違規,處以三百至六百元罰鍰。在闖紅燈項目中,最大爭議是腳踏車通行應該依照車輛號誌,但北市目前共有一○二個路口設有行人專用時相,常發現腳踏車騎士在車輛號誌綠燈時,將自己當作是車輛,當只有行人號誌是綠燈時,又把自己當作是「行人」,影響行人通行安全,但交大開會決定此種違規行為暫以「勸導代替舉發」。有學者質疑如果是加強取締闖紅燈,應該加強建立腳踏車族依照車輛號誌的觀念,腳踏車利用行人專用時相通行卻不取締,易造成腳踏車族的身分混淆,透過執法達到觀念建立的目的將大打折扣。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陳少旭表示,此次執法主要是針對重大違規嚴重影響安全,而且勸導也是執法的手段之一,警方遇到這類違規行為,還是會攔下當事人告知其違規行為。不過,包括行駛快車道、穿越快車道等重大違規行為,因為多數設有三線車道以上路段,大多只是在最內側劃設「禁行機車」而非「禁行機慢車」標線,多數路段也只設雙黃實線而非快慢車道線,為避免執法爭議,警方將以勸導代替舉發。陳銘政強調,若不聽勸導者,必要時還是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慢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行駛,處以三百至六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