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問一下~希望不要被罵@@!小弟要參加宜蘭的三鐵~要跟朋友一起總共要出四台腳踏車~我門只出兩台小客車所以我怕放不下~真的必須要有兩台車架在後車箱所以想跟大家借後置架~我可以抵押我的雙證件酬勞我也不知到怎麼算~可以4杯50嵐或者??可以PM給我或者傳簡訊跟我說~0972095778~吳謝大家XD....
龍哥117 wrote:後掛式攜車架.屬改裝車輛.需有改裝行車執照.不然會有紅單.小心一點好 小型汽車置放架(攜車架)相關規定:一、置放架分類:固定式置放架:凡需借助工具始得拆卸或加裝於汽車者,為固定式置放架。活動式置放架:無需借助任何工具,以徒手即可拆卸或加裝於汽車者,為「活動式置放架」。二、合格之小型汽車置放架認定:無論固定式或活動式置放架均應經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依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檢測及審驗合格,核發審查報告,並貼有審查合格標章(樣式如下),始為合格之小型汽車置放架。三、小型汽車加裝置放架應辦理手續:(一)固定式置放架: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規定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1.應備文件:(1)經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測及審驗合格之審查報告,置放架貼有合格標章並應與安裝之車型相同。(2)行車執照。(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4)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5)統一發票。魔鬼經檢驗合格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2.辦理地點: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檢驗室繳納變更檢驗費,辦理車輛檢驗;經檢驗合格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3.規費:檢驗費新台幣450元,行照費新台幣200元。(二)活動式置放架:因應拆裝頻繁需要,故無須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資料來源: http://www.thb.gov.tw/hw/look2-12.htm以上再補充2點:1.一般後掛式多為活動式,所以不需至監理機關辦理,但懸掛單車後,車牌必須能夠辨識(不得被單車阻擋),否則警察機關可以開單告發,大牌阻擋之類的紅單。2.固定式多為車頂式車架,所以需至監理機關辦理行照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