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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知道該如何寫.....要默哀還是要責備 網友定奪吧


ace0715您不用再說

聽不懂的人就是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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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駕駛往生,車店需不需要負責賠償?我個人看法是打官司都很難得到賠償~

peter1027 wrote:
若是駕駛往生,車店需不需要負責賠償?我個人看法是打官司都很難得到賠償~...(恕刪)

雇主(法國工藝修車廠的老板)有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ace7015 wrote:
說這樣的話造這樣的口...
難道你不知道肇事駕駛的家屬在肇事駕駛往生的狀況下

並沒有賠償責任的

(恕刪)


如果肇事駕駛名下有財產
即使死亡
民事還是要賠償的
不用搬出民法來談什麼責任不責任的啦
就我對安董的認識
應該以和解為第一要務
何況林董也是公司股東之一
並不是單純的受雇員工
不過刑事責任就難解決了

他們兩個以前都是我的好兄弟
都不是奸詐狡猾之輩
發生這種事大家也是千百個不願意
希望能度過這次難關
以後記取教訓
繁事小心為上

也願往生者家屬本著慈悲為懷的心
節哀順變
車雖然不是車主開的

但車主是否同意了如此的速度.....

我想是的

因此我不認為車主自己本身沒責任

也不認為全然是駕駛者的錯....

都有責任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哀...之後愛改車的人更難再說改車是越改越安全來當藉口
同為法系車主,也是無限感慨,在此向往生者及其家屬至上哀悼之意,也希望林姓技師能早日康復!至於為何會開到160,怎麼會失控,也只有當事2位知道,我想,先也別苛責誰,期待林姓技師能安然渡過,再來釐清責任!當然,過快的車速,的確是不妥,開車開6-7分就好,總還要有3-4分去應付突然狀況!至於有人會說,車主怎麼不制止,坦白說,台灣人的習慣與善良,很難去挑戰專業人士的自我感覺良好!我開saxo14年了,第一批!現在也還是,因為是人生第一輛車,也才跑6萬出,從撫遠街X總,到福國路X總,到現在配合店家,所以很多X總畢業後來自立門戶的技師也認識!盧老大試車時,我心臟也是快飛出來,但吭都不敢吭,因為曾經有換輪胎跟他提過自己想法,當場被他念說,你這小朋友怎麼不聽我的(當時18-19歲),就因當時我提出了自己想法而不是他的意見為主,所以後來我選技師,是要真的能溝通,聽的進別人意見,能互相討論的為先!
一般道路還是乖乖地遵守速限駕駛吧

R.I.P
時速錶停在165
還留下煞車痕
那踩下煞車前的速度不就200以上也許還不只

改車子平常是為了要更威風才對 可是有很大的風險 會死翹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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