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1027 wrote:
若是駕駛往生,車店需不需要負責賠償?我個人看法是打官司都很難得到賠償~...(恕刪)
雇主(法國工藝修車廠的老板)有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就我對安董的認識
應該以和解為第一要務
何況林董也是公司股東之一
並不是單純的受雇員工
不過刑事責任就難解決了
他們兩個以前都是我的好兄弟
都不是奸詐狡猾之輩
發生這種事大家也是千百個不願意
希望能度過這次難關
以後記取教訓
繁事小心為上
也願往生者家屬本著慈悲為懷的心
節哀順變
這篇不用砲了~~~
昨天嘴砲半天
今天又一個 BMW 甩尾撞死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379791&p=1#169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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