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好.燈光美.氣份佳.出來騎車的也漸漸變多了我是新人我叫"永福橋"我的名字夠大夠響亮吧來我們手拉手一同去郊遊瀞如我就說嘛你配白色公路車真的是絕配.再好不過太美了(大家講安哩對不對啊)Bowie心想大家都陸續換公路車,我也該換一台了,ok沒問題Bowie這幾天有空帶你去跳鋼管哇拍完照才發現被一群美女圍繞著(跟美女拍照是很快樂的)這個人叫"法克"好久沒出現了不曉得在做啥 人如期名真的很"法克"喔以上照片翻拍"依週刊"
Julie520 wrote:不是講好回程慢慢騎嗎...(恕刪) meng58 wrote:原來你們講好慢慢騎喔...(恕刪) 下次回程有要慢慢騎的記得搭我們夜市列車,均速在18-20之間,保證是龜速"晃"回景美的.....呼~~我表弟昨天說我們終於不是最慢的了。感謝幾位大大每次都幫大家拍下美美的照片!
zoe0123 wrote:不知道我們的夜騎已經...(恕刪) "3零"夜騎團的成員注意在網路上看的自行車在未設有專用標誌、標線的人行道、騎樓行駛,或未至少將一隻手握於車輛把手、不靠右行駛、逆向行駛、夜間或隧道未開啟燈光、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駛速度超過十五公里、違規停車等,也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款。請點我
leecc6256 wrote:我咧時速超過十五公里...(恕刪) 先把碼表改成"痛苦表",把公路車輪徑設成10"以下...保證怎麼踩都到不了15....(假設騎到40km,輪徑設10",40*(10/27)=15)被抓到就說,我剛剛只有15啊~然後秀最大速度給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