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zken wrote:
黑漆的山路加上隨時都有可能會迷路
只能一個人打拼...........................(恕刪)
一回生二回熟阿,昨天也是我第二次去,第一次去的時候騎到抽經,
這次騎的時候有特別注意,爬坡快不行的時候趕快用S形上山偷懶一下

【2007/08/31 聯合報】
明天起台北市將針對腳踏車違規開罰,取締重點包括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不含騎樓、人行道)等,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至600元罰款。
取締模式比照行人違規,違規時處分騎乘者,若未攜帶身分佐證文件,或不願出示,可扣車連人帶回所隊進一步比對身分。
交通大隊執法首日將在全市50處路口加強取締,其中中山北路、民生西路口,羅斯福路、新生南路口,忠孝東路、復興北路口以及中山北路、北安路口等,以及各河濱公園出入口道路,將是重點取締路段。
警方統計7月分腳踏車違規勸導案件,闖紅燈高達697件、逆向行駛519件,穿越快車道397件,行駛快車道290件。
腳踏車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慢車駕駛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按遵行方向行駛、擅自穿越快車道或在快車道上行駛,均可處300至600元罰款。
交通大隊大隊長陳銘政指出,闖紅燈是最常見的腳踏車違規,不過初期對於紅燈右轉將不會開單,以勸導方式處理;若利用行駛行人穿越道方式,左 (迴)轉或利用行人專用時相通過路口者,也以勸導代替舉發。
騎樓、人行道因危險性較低,逆向行駛暫不開罰,不過,未走行人穿越道而逆向穿越路口將視同違規。
此外,行駛快車道部分,因多數路段只設雙黃實線而非快慢車道線,為避免執法爭議,警方也將以勸導代替舉發,但不靠右行駛仍會罰。
此外,腳踏車在道路上牽行,視為「行人」,若擅自穿越分隔島、闖紅燈等,將比照行人違規處分,同樣可處300元罰款。
陳銘政說,以往腳踏車違規,員警都以勸導處理,極少開單告發,但歷年死傷人數不斷上升,取締罰款雖不高,至少有遏阻作用,也可預期初期取締會引起一些民怨
不要害我.本論壇我都會被秘密監控
很恐怖的!!!!!
下次有類似情形你可以先問.再給我就行了
這樣我比較沒有罪惡感.哈哈~
jason10w:
收到愛慕女車友的私人訊息沒
我每天信箱都塞爆耶........
頭太大??.那下次我站很遠很遠很遠拍不就得了
到時你就像照片中的一顆小米粒一樣
skyhuang:
想不到騎機車被腳踏車海放
我看您是第一人阿
我們想說你會不會先回家了.半路人影就不見了
因該是老天顯靈.因為你用錯交通工具了.下次請換腳踏車來
sugarism:
夾腳拖+燦爛的笑容+下車後點煙為優先動作
真是我肚子裡面的蛔蟲阿
下週我們有去貓空的話.麻煩跟那些人來人往的妹妹說
等等金城武會騎腳踏車上山.叫他們等等我~
rioschen:
最近那個貼身隨扈越來越會跟我頂嘴.老是要我叫他美女
我看她是忘記我鞋子穿幾號.下次讓他勾起回憶一下
但是他真的是一個大美女.美到冒泡阿 (被脅迫中)
小弟努力培養新車友.盡量六日早上騎車.多添一些色彩阿~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