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著它的好處:
1、不必顧慮「人不離車、車不離人」,何況我改了一支超長的座墊管(沒辦法,身高190騎16吋車架),就算是臨時起意、想牽走代步的賊兒也必須身長至少185才有辦法騎走。
2、去單車店換內胎或調整變速器,不會有老闆過來遊說改東改西。
3、騎台74東外環、139縣道等山路即使下來推車也不會粉丟臉(是裝備差、不是腳力差)。
4、自己騎,不會想(也不好意思)加入車隊。因為不想因加入車隊花大錢(改車)、變胖(吃喝團)、讓女王懷疑我騎車的動機(美眉)。
5、去一些「觀光客」等級的自行車道(東豐、潭雅神、淡水)不會因為嫌租來的車比自己的車差、而必須載自己的車去。
6、去一些「觀光客」等級的自行車道很容易、而且不必花很貴的租金就能租到比自己的車好的車。
7、一些同為五年前段班的狂熱車友不會約騎(那些動輒破百的鐵腿路線)。
8、即使淋雨也不會心疼(因為會比較關心價格是車一、二十倍的手錶)。
9、將來隨便換購一台G牌或M牌一萬出頭的國產入門登山車都會有升級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