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風邪宇 wrote:我還是只有一個立場...(恕刪) 不當的政策 比貪汙更可怕法律是道德最後的底線合法不合理的事你可以多做儘量挑人多的時候做這樣大眾才能重視對特殊的小眾團體(非弱勢團體)優惠 容忍是多麼愚蠢的事給你方便 你變大爺真鬧大了 取消這種虧大錢的事 不會太遠台灣資源已經不足了還一堆小眾團體(非弱勢團體)爭取自己的排他專用權 真是 羞很久以前 洗腎的病人 很可憐 ~~~~有一陣子 很多醫院 將他們待如貴賓病人沒花到錢 還有很多招待因為政府買單 病人無負擔 醫院賺大錢病人 醫院 雙贏~~~台灣輸了~~~
WOWO88 wrote:不當的政策 比貪汙...(恕刪) 不知道這位仁兄立場是反對還是諷刺這都無所謂我先說我的立場好了12 車好幾年前我搭過兩次5 點出發跟 11 點回程贊成這個政策與反對這個政策也都無所謂事實上我更樂觀其成的是自行車總有一天會被玩爛以後買台自行車要到監理站登記掛牌都有可能那也都是以後的事但仁兄有沒有想過一件事情在認為不能把「合法」當成理由無限上綱這種想法要求做「合法」事情的人需要讓步?不是說仁兄會有這樣的想法可是當你都已經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後底限了你還要以「道德」為由踏過去侵犯別人道德的最後底限嗎?所以道德到底是什麼東西?可以最佳合理化的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如果這樣「道德」這虛無縹緲的兩個字不就自打嘴巴這樣「道德」本身不就是一件最不「道德」的事辦法是人想的、規則是人訂的規則與辦法有問題的時候是不是該請有權力訂規則改辦法的人去修正去指責按著規則做事的人這說不過去吧就好比闖紅燈這件事來說9 個人騎車闖紅燈的人罵著騎車第在第 1 個停紅燈的人擋路是誰的問題大還有一點是上了台鐵就已經同意台鐵的規定了不要球員已經上場比賽了再來跟裁判抗議比賽規則對自己不公這一點不管在哪個領域都一樣人家早就告訴你遊戲規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