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y wrote:天趁天氣晴朗, 帶著家裡小孩到台北市公園騎腳踏車...(恕刪) 因為公園不能騎車所以台市北花了大錢蓋了很長的自行車道讓你騎,那你為什麼還要屈就於一般民眾活動的公園呢?所以你可以儘量去使用自行車道沒人會攔阻你,大佳河濱公園或是美堤河濱公園都是很適合你去的地方。其實我滿贊成公園裡禁止騎單車,因為我時常會帶小朋友去公園玩散步、玩耍,有一次差一點就被不守規距的小孩撞到我女兒,還有一次看到幾個小孩騎車相互追逐去撞到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想想看你是帶家人去公園活動或是你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你會不會很討厭這些在公園騎單車的人。
看了這篇文章,自己也騎腳踏車,大部份時間走路當行人!腳踏車屬性像機踏車,就如同機車,是可活動交通工具,如果它跟行人同等級,真的天大錯誤! 除非下來牽車走!現在人行道有多少腳踏車在橫衝直撞,隨處鳴鈴摧促行人讓路,完全忘了行人優先!因為騎馬路危險,所以在人行道上騎,枉顧人行道上行人安不安全! 覺得太自私了.騎腳踏車有多少人守法?自己教育小孩要守法,同時也教育如何保護自己.
不要說跟你們搶, 太難聽了. 大家都有小孩, 以後孩子長大也會想騎腳踏車, 你就會遇到跟我們一樣情況,一般成人不會想要在公園騎單車, 成人騎的是屬於公路單車, 當然適合河濱公園, 當你家小孩才五六歲,你敢讓他河濱公園與那公路自行車併騎嗎? 那速度很快, 速度約可達40公里.公園是大家共享的, 大公園好處就是場地空間大, 要跳, 要跑, 要騎車 貨學期單車, 都可避免與一般交通工具 (指汽機車)小公園場地小, 根本沒辦法騎車, 且老人大多比較多, 所以大公園才是適合練習騎車, 或者小朋友騎車的地方.是否有人把事情本末倒置了. 台北市可騎車的地方少, 大多在河堤旁, 但是要去得開車, 否則危險.騎單車當然是找附近的大公園. 為了避免意外, 家長應該同時勸導兒童騎車要注意其他人. 這也是一種道德教育.而不是禁止. 對, 禁止可以預防事情發生, 但是卻缺少了機會教育, 久而久之小孩也就不會在社會中有那禮讓觀念.因為沒機會教育. 那為何路口的停止路牌, 大家都不停就衝出去了, 那行人也很危險啊! 所以這是大人的責任,不能因為要預防, 就用禁止方式, 你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