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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奇蹟 大型公園不能騎腳踏車(童車, 溜冰鞋...)

uniqlo123 wrote:
這篇文章應該會被回收...(恕刪)

不急不急~
法律就是法律,警察勸離在公園騎車的是執行公務而已
個人有個人的看法,也只是提出來討論而已
台灣的道德被水準國際批評已經司空見慣
最近不是又見交通秩序被新加坡小小的提到嗎?
Wangyaoli wrote:
典型的單車大頭症,騎...(恕刪)


法治國家,基本的守法觀念,
這是四年多前在某公園活動一段時間的故事

訊息-台北市的某紀念館公園
有個小朋友騎單車 橫衝直撞 一個不小心撞上一個上年紀的老太婆
後續的發展 是大家最不願意的結果 老太太走了

追究起來除了無辜騎單車的小孩及未盡良善看管的家長 當然市政府相關單位難推未盡完善管理之責
故立了規定 公園內若無特別規劃 單車 溜冰場等特殊場地者 皆排除(即不准)這些活動 (所以現在河濱單車道可以騎車 溜冰場可以溜冰)

當時從可以在公園騎單車 溜冰 一下就變成不可以(我們有跨過這個時間)
細推市府立意也不錯 保障大多數人的安全
若我們家中有老弱婦幼 僅是到公園散步休閒 但卻也要隨時提防小朋友稍具危險的工具 也是不安

以上提供大家參考 或能解釋一些事情吧
LHCAA wrote:
這是四年多前在某公園...(恕刪)

您講到重點了
台灣人多擁擠,禮讓是應有的禮節
禮節和道德與責任息息相關
您提到那件事相當不幸
但是卻也突顯出小孩監護人扮演的重要角色
我相信許多人都有被小孩炸彈傷到的經驗
相當遺憾
台灣許多人的道德感都留在學校了

希望將來
台灣人會學到道德的含意,而不是僅止於書本與考試
到那時,希望不需要因為少數人的過失
而用如此的法律來懲罰無辜的人民
LHCAA wrote:
這是四年多前在某公園...(恕刪)

看到以上 敘述
覺得 道德水準 在未達某種程度之前..
禁止 確實 比開放來的好..
大家加油吧..

但是 某些腦殘的規定..Orz
確實也要 檢討~~
大型公園開放騎單車,應該很快就會像現在河濱專用道一樣,假日擠滿單車,而且險象環生!今天才騎了一趟永和、淡水、八里、三重、板橋、永和,真是嚇死人了,我想那些帶著小朋友一起騎車的爸媽,應該也是提心吊膽!

所以我不覺得禁止公園騎單車有什麼不對!總要留個地方讓行人擁有不被打擾的權利吧。

這政策沒有什麼腦殘的問題吧!這也跟是否太早民主沒關係吧!至於您說大陸人來台違法卻沒事,也請指出是那一個案子,印象中好像沒有這回事。

自行車不等同於行人,所以騎在紅磚道、騎樓其實是不完全合法,有些車友可能誤會了。

至於國外,也有很多公園禁止騎單車。但是有些國家高速公路可以騎單車,騎在路肩就可以,警察完全尊重!只能說國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機踏車被歸類成交通工具不能騎進公園,
既然這樣規定,既然他是交通工具,那遵守規定我很認同,
但是連"牽"進去散步,也被禁止管制,我覺得不太合理,
那推輪椅、嬰兒車、行李箱、菜籃不也是推了一個車走在公園,
為什麼腳踏車不行推進公園?

實在是有感而發,因為在家裡附近的四號公園,也是禁止騎腳踏車的,
但因為離家很近想說騎腳踏車運動又環保,到了公園圍牆邊就會停下車來扛進去,
停在球場旁的泥土地上,還不願意踐踏草皮,但是清潔的阿伯或者是管理室廣播,
卻一直警告將車離開公園,在旁打球聽到這番廣播,心裡真的罪惡感橫生,
一直覺得好像自己違法但是車子停在那,走也不是不走又怪怪的。
(當然我也可以跟掃地阿伯說為什麼不趕旁邊樹下下棋玩牌的老頭,
但是想想如果我這樣說跟路上抓違規跟警察說為什麼不攔他有什麼兩樣,
但是回家想想我這樣到底有沒有違規????)

請各位告訴我,到底牽進去違規嗎?
如果是違規真的是不好意思礙到了公園的廣大使用者,(但我礙到誰了啊?)
我下次乖乖騎機車停在機車格裡去打球就是了。
我是自行車愛好者
可是我從來不會到公園內騎車
因為有次晚餐後到北市興隆路拖吊車停車旁的公園內散步~就有兩參位國小生就大剌剌在貼有樓上幾位認為腦殘規定的禁止自行車進入的告示牌的公園內~相互高速追逐~或而往後看或而高速蛇行~完全不顧在旁散步的人~(有在假日騎河濱車道就了解)~且他們的父母真的都不知在那?果不其然~在沒多久就在視線前方撞到一位伯伯
大家將心比心~若你是那位伯伯的家人~你會作何決定及感想~
不要再苛求政府有訂定一些或許讓一些人有些不方便的規定~
先看看你自己是不是那些小孩的父母或長輩~沒有去盡到應有的責任
凡事用"禁"的比較省事
有一天自行車屬慢車
有人立法要考執照才能上馬路
我也不意外
兒童在哪騎車都危險
改天有人立法學齡前兒童禁止騎腳踏車
我也不意外
每天在市區活動 去看看馬路路標號誌 出現最多的字就是"禁"
所有規劃不當的用個"禁" 就堵你口了 別想怪政府要國賠 了嗎
很多人都見識過在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上小孩騎車的可怕了吧,再加上一些散步的人、遛狗的、看風景的、賞月的以及慢跑的人全都擠上自行車道,因為自行車騎乘時並不像機車還會有引擎聲,容易因為疏忽而發生事故,如果騎著自行車被一個不守規矩亂蛇行的小孩撞到,人和車的損傷是該算家長的,還是自行認賠?
所以我倒是覺得,青年公園或是大安森林公園等有規定不能騎乘自行車的地方,那就別騎吧,因為這些區域的小孩和老人數量比例,絕對高於河濱公園自行車道~~~~~~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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