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自從國王放話"海放女王, 是勇者的行為"後,國王就轉身繼續當那個只有背影的賭神,用力工作去了。
樓主,也轉身當那個奮力騎車種蘿蔔的女人,整日騎車。所以沒啥新火花,也別怪了...都會愛情不都如此?
對於敗犬女王的控訴,樓主的回應是,這一整年下來,我只收了這個禮物(什麼節?不必、沒有、什麼?)。
出門約會是否要go dutch的問題,
第一、國王不是約會對象,是偶國王。再者,就算是約會對象,偶的習慣也是看對方習慣,回請是我比較常用的方式。
第二、論我跟國王社經地位的差距,出門約會還要go dutch,實在刻意了點,我們也不是餐餐美食饗宴,我也不是沒請過他。這實在不是需要特別提出來討論的事情。
我真的不以為,以自己的男人有多聽話,或送了多少禮物,可以有什麼勝敗之分。國王與我共同的默契就是談戀愛不扯到錢,除了這份生日禮物,他不是那種會給女人錢去買東西的人(至少對我不會,倘若他要對別的女人當男僕...這也不是我能控制的)。而我,也不是那種女人。
這樣的回答,希望大家滿意!
最後,國王會不會跳出來,仍不是我能控制的。
什麼時機?要用什麼方式跳出來?都不是我能安排的。迷中迷、戲中戲,就讓看官們自由想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