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皮KKK wrote:
問題都在你描述的景象裡面了,那麼是誰把一個能騎到30km/h以上的工具跟這些東西擺在一起?
1.我個人很尊重這個標誌『牽引道禁止騎車』,所以我知道『自行車不是一個只能以30公里行進的交通工具』。當然,大約9成以上的自行車騎士看不懂這個標誌


2.當你的屁股離開椅墊用牽行的時候,自行車是一個和行人步行一樣速度的工具。當然有人會說卡鞋如何如何的,我也尊重。但是,我保證沒人請你穿卡鞋騎車

3.我經常用30公里的速度騎行河邊車道


4.用牽行通過生態隧道,步行者也可以和自行車騎士一樣仔細相賞風景,不用擔心被撞到

5.我認為『蝙蝠生態』有可能是真的



6.如果我是外地人或外國人開車一家大小到北部然後google搜尋景點,我認為搜尋到『蝙蝠生態隧道 』或是Bat/Chiroptera eco tunnel,會比『A自行車隧道』,有觀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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