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紅樹林往竹圍河濱自行車道往南的路段中,遇到前方騎U-BIKE的三人組大媽,殿後那位漫不經心地騎在車道正中間的位置,為了要超車我騎到了對向車道,誰知她突然斜行騎到我超車的路線上把我碰倒了(我摔她沒摔


示意圖:

小弟平常主要運動是跑步,最近膝蓋受傷才比較常騎車,很多常識不太了解


pc8801 wrote:
首先要說的是自行車道好像並沒有完整的法規
再一個就是大多數人的自行車都不會配置喇叭響鈴可以發聲警示
至於前面歪來歪去那個不是理由
真要說的話,你為什麼覺得你有權超車?憑哪條法規?
再一說那麼窄的路真的就是做個樣子搞設施騙公帑當政績而已
人行步道都不該那麼窄,更何況自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