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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改裝噴射引擎不合法?

真的有法可管? 所以平常的腳踏車改裝也不合法囉?
2021-09-03 2: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引擎 腳踏車
改裝無法可管,就算你要幫它加裝翅膀也可以,但上路肯定違法
腳踏車屬慢車,自行加裝動力上路可取締,
就跟賽格威&電動滑板車一樣
新聞上那位是因為無法確認時間地點,所以無法舉發
sun2323dw

這個定義說明,很清楚

2021-09-03 10:34
foxfoxfox wrote:
真的有法可管? 所以平常的腳踏車改裝也不合法囉?


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第119條
https://car.995.tw/?p=6564

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如果你買了一台GIANT的SCR
嚴格的查起來
不可以換裝跑0
而且要安裝鈴鐺,車燈,反光板
否則騎上路就是違法!

附帶一提
這個章節殺傷力最大的是第116條
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因地方交通發展,對各種慢車認為須予淘汰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禁止行駛。

也就是政府可以禁止你騎自行車!
pc8801

至於淘汰那個我以為是指淘汰那些烏賊車.

2021-09-03 10:32
sun2323dw

小時候坐的攬客人力踩踏三輪車,就被淘汰

2021-09-03 10:36
如果是把噴射引擎裝在身上
像是背一個 噴射背包這樣,
這樣騎車算違法嗎?
pc8801

這在理論上不違反道路法,但有沒有違反公共安全就再說.

2021-09-03 10:33
自己改然後在非道路範圍試車,原則上不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但只要該改裝車在道路範圍行駛,依台南市交警大隊執法組長廖信智所言是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第4項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或馬達行駛者,依汽車之拼裝車輛處理。」認定為與汽車之拼裝車輛相同

然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開罰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並依同條第2項沒入車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
henry0319 wrote:
如果是把噴射引擎裝在(恕刪)

噴射引擎只適用於平面道路

讓我聯想到騎者穿戴外骨骼支架如機器人,只需下半身裝,將電池固定於車架,如此便無改裝自行車之虞了!
看來台灣廠家也熱衷於開發這類產品

借樓問一下,自己組車是可不可以?組車就沒有固定的零件規格,那又要怎樣判斷有沒有更換非廠配零件?
Dr.sam wrote:
借樓問一下,自己組車(恕刪)

DIY有外加動力行駛公路都不合法
低調點不要在市中心區騎,警察通常懶得理你,我改三輪電動遇2次警方攔檢都放行,想必該臨檢不是針對車輛
CONA24

穿外骨骼機器人騎腳踏車,也算是電動腳踏車了。[笑]

2021-09-03 14:00
烏都禾黑

是外星人騎卡打掐

2021-09-03 16:51
我是蠻樂見台灣年輕人勇於發揮創意去設計製造新的創新商品,
至於法規我是覺得參考就好了, 只要你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據說那顆引擎要18W耶, 哇,,,,,,,,,,,,,
leoliou

騎上馬路拍片也不過是想紅而已

2021-09-04 8:05
henry0319

據知那個引擎不是18萬買完就沒事啦,後面的保養也是大條的

2021-09-06 4:15
always CoCa Cola wrote:
我是蠻樂見台灣年輕人勇於發揮創意去設計製造新的創新商品,
至於法規我是覺得參考就好了, 只要你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據說那顆引擎要18W耶, 哇,,,,,,,,,,,,,

問題是,測試是要使用封閉場地,他上了公道沒撞到人不代表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前一陣子74上騎300的那位不也是沒造成事故,至於法規要不要參考就好了
然後勒,怎麼不說警方打擊年輕人參加MOTOGP的理想,據說那輛車要163W耶,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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