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老婆心血來潮開車去驗車,但後來氣呼呼的打電話來怪我因為有裝車頂攜車架,監理所人員要求當場拆掉,車上備有點格證明文件也不行,因為老婆不會拆,所以驗車沒過。
我知道活動式攜車架是不用變更,裝了就能合法上路,當然車上有合格證明文件。
那驗車時一定要拆嗎?
都能合法上路的東西是否一定要拆除?
監理所人員是說會影響體大小,但驗車也不驗車體大小,而且也沒超過往後50cm、往上車寬1.5倍等限制。
小弟並非上來取溫,而是真的想要知道關於驗車時攜車架是否一定要拆除。
而且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放著車子沒去驗,才會讓老婆有心血來潮的機會。
如果是小弟去驗的話,要拆也是當場就能解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