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最後一天,晚上騎河濱公園,涼涼很舒服,只是一點距離,華中橋到浮洲橋,發現袋子裡的控制器很燙,可以煎蛋了,忘記放包子在旁邊加熱,肚子餓可以吃,大約10年前買的,不是正旋波省電型的liang909 wrote:需要標章的東西很多,...(恕刪)
這是針對電動自行車,不是電動輔助自行車。主因是法規將電動自行車的輸出功率訂為最高1000瓦,且限速 25公里以下。而1000瓦電機輕易可改速達 60公里,1000瓦電機如改裝成 3000瓦時速可達 120公里。沒掛牌不怕測速照相,成為奇特現象。未來修法方向,將掛羊頭買狗肉的電動自行車,修改名稱及限制14歲以上才可騎,需掛數字牌及保險。電動輔助自行車及腳踏車都是屬輕度管理,也就是不違反交通規則(例如逆向、闖紅燈……),警察不會管你。法規不完備關係,我記得以前是這樣,不負保證責任。
chunggy wrote:各位大大們有這種改法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 2015-07-03 9:39 #4060基本物理--壓輪的壓力必須大於體重加車重,不然會打滑......胎壓要恆壓......如果你改了,歡迎回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