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合格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會貼上『黃色的閃電標章』,每個禮拜都有新的電輔車在取得合格標章喔,可以時時注意VSCC 車輛安全中心的最新訊息。
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產品查詢
合格電動自行車則為『紅色的閃電標章』,所以依合格標章也可分出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喔!

travel634 wrote:
這是代表以後自己改裝的中置電機加電池在路上跑的時候,有機會被警察取締沒收嗎?
剛看到這則訊息時,也跟travel兄有相同的疑義.

點開第一則連結後,發現另有故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5478716?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21_0523 udn/地方/中彰投
新聞內容摘要
目前電動自行車尚未修法裝牌列管,不過若衍生相關治安事件,將耗費較多的警方的人力、物力與時間,台中市豐原警分局長吳銘淵因此與轄區內的聘請大量移工的廠商研議,以分局設計號牌,再由廠商購買號牌的方式,協助移工掛在使用的電動自行車上,未來若發生竊盜或相關治安事件時,將有利警方迅速查察,截至前天為止,已有28家廠商、1115名移工響應。
再來是獨舞兄文內的連結
7月1日起警方將加強執法,查獲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者,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21_0603 udn/地方/中彰投
新聞內容摘要
這張貼紙荷包省萬元!不少民眾與外籍移工購入電動自行車代步,警方發現有車主自行改裝、超速,甚至購買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本月將勸導未貼合格閃電標章車主勿騎乘上路,7月起正式取締開罰,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10800元,並沒入違規車輛。
7月1日起警方將加強執法,查獲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者,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呼籲民眾別跟荷包過不去。
Google新聞內的 處罰條例第12條1項2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12
頁面長這個樣子

對象是 汽車
另一個交通罰則列表
http://web.wcps.tp.edu.tw/stuaffairs/02/traffic/schedule.htm
第一項第1款,對象有機車與汽車.第2~4款則空白.(7月1日以後會否填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呢?)

21_0523 udn/地方/中彰投這則地方新聞內容第一句開宗明義就說了
目前電動自行車尚未修法裝牌列管
內文大意應是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長吳銘淵的作為,且有28家廠商、1115名移工響應。
21_0603 udn/地方/中彰投地方新聞
7月1日起警方將加強執法
這警方,指的應該是台中市豐原警分局吧!
上述是小弟粗淺的解讀.
travel兄若有疑義,可向台中市豐原警分局長吳銘淵查詢,或直接問udn發新聞稿的記者較可靠.
我去年也改裝了電動輔助自行車,而且一口氣還改兩台.
這種訊息小弟自當關注!
但再多加了解之後,俺可能仍是皮皮的.
7月1日以後就別騎電輔車去豐原(反正才10幾公里而已)
俺的轄區是霧峰分局管的,南投,彰化,甚至雲林,嘉義都可騎.
若不幸udn地方新聞內的警方,指的是全台警方...
那就到蘭嶼騎電動輔助自行車吧!
到過蘭嶼的人就知道"眉角".

對了,澎湖也不錯騎.

上個月中旬Cocolo 6跟台勞專車在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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