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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改電動助踏車DIY實作記

fsobbb wrote:
嘉聲腳踏車店地址: ...(恕刪)

f大大說車好久沒騎,輻條斷了二根,索性到車店全換了
我問編輪很不容易,鹿港有人編嗎?
他說有一老師傅,換13號輻條才收他400
天啊!這是甚麼生意,後輪耶
到現在的流行車店怕收你4000還搞不好

我請 f大大在此狂推一下
他竟不知所云PO了上面那一段

簡單說:如果想找編輪的,到鹿港去
請教一下,01改版後是不是確定無法做樓內搜尋,這在摩天樓裡實在不方便!!
liang909 wrote:
請教一下,01改版後...(恕刪)


老大,測試可以。
ex.
站內搜尋 "助踏感應器" 約有 4 項結果 (搜尋時間:0.18 秒)
google "助踏感應器" 約有 112 項結果 (搜尋時間:0.33 秒)

"inurl: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8 intext:助踏感應器"
carl1967 wrote:
老大,測試可以。ex...(恕刪)

我是說在本大樓內搜尋
以前樓內可做
1.作者搜尋:現在只剩"只看樓主"
2.關鍵詞搜尋:以前連敲幾次碗都能找出來,或如"保護板" "編輪".....
現在怎麼找?
liang909 wrote:
我是說在本大樓內搜尋...(恕刪)



保護版本大樓搜尋,好像只能到討論區?
"inurl: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8 intext:保護板"

交通部預告修正《郵件處理規則》,明訂民眾若不依規定寄送違禁品,導致郵局挨罰,郵局可向寄件人求償,最快10、11月上路。
先前曾有大學教授寄送包裹到離島,包裹裡放化學藥劑噴霧罐,卻只告知郵局是教學用品,包裹遭海關查獲後,導致郵局挨罰10萬元。

※「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已於97年2月25日發布實施,
違規空運危險物品,依民航法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鋰電池也是常見的物品,應該是罰寄件人及貨運業者,不是收件人 ?

民航法第112條之2 :

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
或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託運、存儲、裝載
或運送危險物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達三次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核准後,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許
可。
託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不實申報危險物品於進入航空器前受
查獲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前四項規定,由航空警察局處罰之。
DAVIDC2924 wrote:
交通部預告修正《郵件...(恕刪)

什麼東西能運?什麼東西不能運?其實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常識問題。例如這幾年很流行的手持電風扇,從販售及使用者角度而言,應算是夠安全的東西,可是最近卻嚴禁上飛機,包括托運及隨身都不行。
問題在哪裡呢?
就在如果你將手持電風扇塞進行李箱或隨身包時,有可能開關不小心被撥開,可是扇葉卻是卡住轉不動的,此時電池和馬達很容易因過載發熱而燒了起來……
這種危險,想不到的吧?!
總之,不管寄送或托運物品,誠實申報絕對重要,不同的快遞或物流業有不同的處理系統,例如一般快遞業都不收電池,但集運業因運量大,可分門別類處理,所以不只電池、磁性物質可運,連粉末或液體都可運。而且同樣是中國海關,上海、深圳……不同地方能運的品項也不同,那不是法令的問題而是設備或工具的問題。
還有要搞清楚危險品不等於違禁品,違禁品不只不能托運,怕連持有都違法!!
kaylee2249 wrote:
高雄佳宇電動車購入已...(恕刪)


Kaylee2249兄您好,

電池還有嗎? 我改裝的電動車電池組故障多時,還沒能復原!

Book3034
2019-11-21

剛組裝完成的電動自行車,500w48v 可以雙載。
波士顿3.7V 5300三元动力锂电池*39顆54.6v, 單顆9元人民幣。
标称电压:3.7V
标称容量:42Ah
电芯内阻:2.3mΩ
持续放电电流:0.7C
最大放电电流:3C
最大充电电流:1C
充电限制电压:4.2V
放电限制电压:2.75V
工作温度:充电:0℃-+45℃
放电:-20℃-+60℃
尺寸:单颗尺寸为18x36x65两个18650大小完美代替
騎電動腳踏車做美食外送已經多日,只有遇到一個問題是,每次3小時的班都騎太遠了,電機固定螺絲會鬆動,都要用扳手重新用力轉一次,前驅大電機起步很容易空轉,只好升級1.95吋粗輪胎,看可不可以改善


fsobbb wrote:
嘉聲腳踏車店地址: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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