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 wrote:
小弟上了官網看到M1有符合過德國的車燈法規耶,各位大大或許不知道GIANT賣德國的車燈都要配過德規的車燈…我覺得這是這家公司進步的地方吧!至少人家有把符合光型規範的車燈做出來,而且他們也有賣手電筒啊~難不成廠商是白痴,一次要做兩種產品來對打嗎?
我是真的不建議各位大大使用槍燈來當車燈啦~玩槍燈的人都知道本來就是要照人眼才做出來的,所謂的"擊倒"嘛!即然是設計要來攻擊人的怎麼可以當車燈呢?
...(恕刪)
哇~前面有人說老王賣瓜
現在就發現這種註冊沒多久的業務帳號在那邊講公關上的好話囉
還講到槍燈不能當車燈~這種人喔~或說這種廠商
心態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還不如乾脆說塑膠殼的不能當車燈
會跳車的不能當車燈
這樣大家看了感想會如何啊
唉~一個商品要本質好
或許有哪些特定人得到的好處
才會一直大力推廣
但是真的好的產品
不需要一堆老王帳號在那邊吹捧又賣的很貴啦
品質的改善
用料的實惠
價格的合理
這些才是真的!
什麼叫光形規範?
台灣有這規範嗎?
德國的規範映套在台灣就一定好嗎?
要賣產品無可厚非
但是搞一堆帳號互相拉抬隱惡揚善
又把人家正常賣的產品說的好像沒良心、違法似的
事實上台灣就沒有所謂的自行車燈光形規範
其他大廠的燈也不會的拿著這個莫須有的德國光形當作點
先學學人家的用料跟做工~
不要在出什麼有意外的產品啦
老王這麼多
還不如把上面幾個要點先做好吧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