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發生並不是有無酒駕來判定的,是道路本身設計就有問題。一事要論一事而不是全部都混在一起談,道路設計的不當本就應該由政府負起責任,而酒駕依法令就是罰錢扣車。~~~~~~~~~~~~~~~~~~~~~~~~~~~~~~~~~~~~~~~~~~~~~~~不要總是漠不關心別人的死活,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太隨便就把「活該、死好」等話說出,只會讓社會混亂。
mas3751 wrote:事故的發生並不是有無...(恕刪)酒駕依法令就是罰錢扣車。 那假如當天澄清湖車道發生事件是機車酒駕撞及自行車道內的騎士而兩造(自行車與機車車主)都已死亡此時到底孰是孰非呢??????自行車主相關人士是否可控告行政單位未把枕木或分隔島做高而造成傷亡呢還是酒駕者是因為枕木才撞進自行車道的呢??????以上都有待商榷吧酒駕在未肇事前都只能依法扣車,此法條是為了保護人民而設的而酒駕肇事後(自我死亡也稱為肇事)罪責酒駕為大這沒錯吧mas3751 wrote:不要總是漠不關心別人的死活,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太隨便就把「活該、死好」等話說出,只會讓社會混亂。 我在此篇文章中只有發言一篇而已 沒說誰死好 反之 指責設計者方的人才有說出此類的話語連白包都出來了祝福那個建設科的女兒呀!!我可以先幫準備白包祝福豬頭的女兒...ps.看到這種因為建設科豬頭枉死的文章都太生氣了,出言不當請見諒!!
管你台北還是高雄,南部還是北部政府官員的腦殘程度是不分地區與縣市的都已經路無三里平了,還奢望什麼自行車道?先讓「路平」永遠沒機會列入「專案」,再來想自行車道吧路平是應該的,還有人不要臉搞什麼「路平專案」真是笑死人,北七到無以復加
RV180EFI wrote:管你台北還是高雄,南...(恕刪)先讓「路平」永遠沒機會列入「專案」,再來想自行車道吧路平是應該的,還有人不要臉搞什麼「路平專案」 沒有專案怎有錢賺?如果當政者要求鋪路都比照高速公路的級數那還需要啥"路平專案"!說的好像德政一樣真快跪在地上五體投地感謝他了高速公路多久才須翻修一次?多翻多賺.多修多賺
轉貼我自己在另一版的發言.............................................分隔線.......................................我不曉得在樓上反對拆除的大大,有沒有在澄清湖騎很久了,在沒建腳踏車道前,澄清湖真的是單車菜鳥的天堂,坡度適中,人車何其多......現在去看看,單車少的可憐.........問過車友,怎麼不來騎?回答的是..騎車道內,是不可能,原因大家都知道,騎車道外,又粉危險,又萬一出事,一定被說...有自行車道,你為什麼不騎.....聖地瞬時變成剩地了...拆了水泥假枕木,劃上白線,寫上"禁行汽機車"..而且可以用大型機具舖路,平坦度才會好...汽車.機車.單車的應變空間也都變大了,因為中心線往外移,這比沒建車道前的車道還要寛許多.不是很好嗎?我住在這裏,我天天騎.我強烈建議拆除....酒駕是很不對,非常不對...但人騎各種車在路上跑,相信大家都有"犛田"的經驗,有一天輪到自己的時候,相信大家不會希望有一整排的"水泥小枕木"在前方等你.而且"犛田"時,水泥枕木是不分你有沒有喝酒地.安全帽如果能幫你擋前兩個"水泥小枕木",算你袓上有德,第三下,請你自己保重.........話說的這麼重,是因為真的很愛在這個很方便,又漂亮的地方,晚上運動.夜騎.以前,很討厭整個澄清湖都是單車,閃都來不及,現在反而懷念以前的環境,以前是不用跟"汽車和大車"拚著搶車道地......
home0559 wrote:轉貼我自己在另一版的...(恕刪) 還是當地人說的比較中肯那些怪罪酒駕的人,不知道有幾個是有來過澄清湖,不知道有幾個常在澄清湖騎車的??設計不良就是會讓危險多幾分 不管有沒有酒駕都一樣出事了!死傷率就是比原本沒車道時還高之前也有人沒喝酒一樣在這裡摔傷
發憤圖強 wrote:這不是5星級小巨人的...(恕刪) 5星級小巨人...我呸小弟是在高雄縣的某國小服務的為了某個小巨人的"百萬植樹"政策學校裡一顆樹都不能砍我想各位都知道以前校園裡都會種一些椰子樹以前是有經濟及美化的價值但經過幾十年當那些椰子樹高達20公尺以上時那就變成校園的潛在危機試想如果椰子掉下來剛好有小朋友在下面會怎樣就小巨人縣長一個政策不能砍那好吧請工人上去疏葉好了工人一看高達20公尺,根本就不想上去多次反應給高雄縣政府,就一句話縣長的政策叫學校自己搭鐵網(不給經費)或是拉黃線不給小朋友過去一個校園畫了幾十個禁區的真他x的5星級小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