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1. 警告旗/桿, 照後鏡必備
2. 側拉桿設計,轉彎時左右邊的半徑/軌跡 不同, 行經窄徑或路緣要注意拖車輪的位置/寬度
3. 拉桿防脫帶要固定於左後叉作確保
vetvic wrote:
我到認為這樣拖車反而...(恕刪)
to 開板的樓主
以下只是單純好心提醒 沒有其他意思
還望您自己與小孩 還有 路上安全 著想
畢竟你是在台灣 國情不同
台灣對單車路線規劃與大眾對於路上的慢車 還不是很友善
除非你是僅限於在規劃良好的單車專區騎乘
不然若還是要這樣做
請記得多看清楚與讀懂交通安全規則
還有保險的保障有無含括理賠
印象中 單以貨車後面要加掛曳引車都還要重新驗車
還是以特殊車種處理
所以一般路上常有機車後面多拖拉個三輪車 推車 之類的
不出狀況都還好
一出狀況在交通安全法則上都是居於輸面居多(---> 任意改造車輛 與 任意增加車長 )
單車可允許這樣做嗎? 法條好像沒明說
不然就是不要行駛至一般道路上
畢竟很多事情會讓你意料不到的
就如同之前的新聞
騎單車被後面機車撞到
撇開誰撞誰的問題
光是騎機車的人死亡
被撞到的那為騎單車老伯卻要負上 過失致死罪名
原因就是 未加上反光警示裝置 (就是後擋泥板上的紅色反光片) 但事實上法條上還真是有規定要裝
單就以強制險中也有明說 撞到人跟單車還有獸車 與自行跌倒或是撞到路障,電線竿造成的事故都是不理賠的
以上以過來人告知
也不代表等同全部皆是如此
只是能避免的 就避免的好
希望沒讓您誤會在希望您會發生
真得單純讓您遠離危險 家庭美滿
來自台灣某處的小小國民
用機車來代步上下班的小小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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