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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澄清湖 害死女大學生 自行車道要拆了

CDancer wrote:
嗯... 會不會哪...(恕刪)


哈,我也這麼覺得,怎麼好像只有一兩個人說到女車主酒駕的問題.
良與鳳 wrote:
祝福那個建設科的女兒呀!!我可以先幫準備白包祝福豬頭的女兒...
ps.看到這種因為建設科豬頭枉死的文章都太生氣了,出言不當請見諒!!
(恕刪)



所有責任你就叫個建設科的小官來扛?
你大過年的一定要如此沒有口德嗎?

你生氣不該是你祖咒別人家出這種事的理由
既然知道出言不當 還貼上來 那就分明是故意的




tequilak wrote:
哈,我也這麼覺得,怎...(恕刪)


台灣人現在已經是非不分了,如果沒有喝酒的話他會撞上去嗎?家屬現在還想申請國賠?你女兒自己酒駕撞死了結果全台灣人要拿納稅錢賠你?有沒有搞錯啊
腿力!!才是單車的靈魂~
hrsw wrote:
台灣人現在已經是非不...(恕刪)


無法認同你的這種說法,事故發生最主要的問題來自設計不良。酒鴐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平常人如果稍不專心撞上而受傷但因為自己不專心而活該嗎?

這位大大把酒駕的不該無限上綱了!!好像只要酒鴐不管撞人還是被撞都是錯的一方。
mas3751 wrote:
無法認同你的這種說法,事故發生最主要的問題來自設計不良。酒鴐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平常人如果稍不專心撞上而受傷但因為自己不專心而活該嗎?

這位大大把酒駕的不該無限上綱了!!好像只要酒鴐不管撞人還是被撞都是錯的一方。


正常駕駛是該注意前方路況, 做出適當的處理,
不專心而受傷本來就是活該了, 再加上酒駕更是活該中的活該, 這還需要多說的嗎?

等哪天換你站在路上被酒駕的撞, 看你會追究酒駕還是道路設計不夠寬還是你不該站在那個地方?
--- 宅? 你有得宅嗎? ---
mas3751 wrote:
這位大大把酒駕的不該無限上綱了!!好像只要酒鴐不管撞人還是被撞都是錯的一方。


抱歉,只要酒駕就是錯誤的一方,這不是無限上綱,沒什麼好解釋或辯論的。
mas3751 wrote:
無法認同你的這種說法...(恕刪)


同意你的看法
ufjk0816 wrote:
同意你的看法...(恕刪)


其他因素不論,只要是有酒駕的,一概都是錯的,且占了100%的錯.

個人觀點酒駕跟蓄意殺人是差不多的.
基本上那條路不適合做腳踏車道,
因為道路寬度已經受限了, 除非拓寬,
誰來設計都很困擾吧,

與其這樣, 直接把機車道的路鋪好一點,
也許比較有實值的幫助.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應該是拆枕木分隔島並改善

沒有要廢掉自行車道

印象中那裡的路 很複雜 晚上不亮 道路彎彎曲曲 車流量大 重車也不少

如果能另闢一條新路 靠近澄清湖邊 做為自行車道用途 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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