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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可購買此種輪胎---已處理完畢

5000?搶錢啊!小惡魔市集中有在賣,全新的也才二千多就算加上工資也不必這麼多吧!
polinsu wrote:
或許大家都只看到車子...(恕刪)


哀 社會就是很多人渣 利用這點

我也有過經驗 馬車側面被汽車頂了一下 人都沒倒

想說只是避震器掉漆 想說換各彈簧就OK 對方也求情趕時間 可以讓他先走

要我去車行 維修發票跟他 賠償

遞上某家沒名氣的房仲主任 就閃了

結果檢查結果 引擎吊架歪掉(馬車車主應該都知道 原廠吊架有夠軟的)

避震器兩支都要更換 換完找他請款 還被對方嗆獅子大開口

所以01前輩老是在唸 出事一定要找警察 不是找了有用

至少有紀錄 日後上法院 或調解 也有個依據

樓主同事也太慘 交你一招

買一台一模一樣 把後輪拆給他 把舊倫裝回新車

加入單車族行列 呵呵 發揮精神

包個600紅包 意思意思 又沒見血

心靈受傷勒 麻煩去精神科開張證明 受損到什麼程度

小刮傷就......

polinsu wrote:
或許大家都只看到車子...(恕刪)

對!或許大家都只看到車子的價值而已
但試想如果人人都這樣,改天有人擦撞到一台價值60萬的單車輪框
苦主跟你要50萬的修車費,你會給嗎?(因為對方也要精神賠償)
站在人道立場,精神賠償或許是需要,
但試想一下,賠償的金額已接近車價的5分之4

單就圖片來看,應只是輕輕擦撞,5K扣除修車2K
人如果沒有受傷,精神賠償要3K,比修車還貴,
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子就要求精神賠償,你的心靈也太脆弱了
此事給法院判決也不會成立的。
我想誰都不想發生事故
不管你是幾輪的車主
撞人家的要有心處理善後
被撞得也要適度的釋懷接受
不然被撞得開出的永遠是天價
撞人家的永遠會感覺遇到獅子

~~看來這又是一場筆戰的開始~~
趕快搬張板凳
找個最佳視野
我是Arthur。亞瑟 ★☆ 天下本無事,沒事多騎車,多騎車沒事 ☆★
提供小弟的一些小小淺見:
一、因為版大沒有講明撞倒的單車地點,所以我不太知道當時路權是屬於汽車或是單車,路權所屬影響索賠甚鉅,講比較難聽一點,有一台汽車開在慢車道上,你自己衝上去撞他,那台車還是要陪你,你一定告得贏的。
二、當時有沒有叫警察處理,如果有,那就一定要有和解,另外因為他是單車,版大的同事是大車,所以如果和解不成,對方至少可以告你一條傷害罪(台灣大部分縣市的車禍處理,都分刑事和民事部分,因為你導致對方受傷,不管你是故意、無意,對方都可以告你一條傷害罪),到時候上法院(如果你遇到一個牛人,就有可能被告,而且你同事輸的機會頗大),那筆訴訟費用至少三到六萬不等,比起來,現在的五千元實在是小意思。
三、小弟的建議是以和為貴,出事了,只要對方不是太過份,雙方和和氣氣較好,而且依台灣的習慣,不管對錯,大車都會給看起來較弱小的小車一個紅包壓壓驚。
四、最後,如果你是那台單車的車主,你可以提出的賠償有:1.財產損失、2.精神傷害、3.身體傷害...

以上,是我的粗淺瞭解,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只是前陣子剛好和一群警界的朋友聊到車禍的處理,這是我旁聽的心得,請卓參!

cary1688大大:
針對您提到的第一點,小弟有疑問想請教
照您這麼說,如果有人想要修車,是不是在路上找個冤大頭撞上去,修車錢就請他買單了?
小弟純粹是不懂才發問的,絕對不是質疑您的說法,請大大賜教。
6000塊當初是說只賠輪胎就好嗎
如果要賠那個錢 就直接買台新的給他
裝作很無辜 就跟他說車子撞壞再怎麼修 還是會怕有問題
就直接買台新的給你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max2002 wrote:
對!或許大家都只看到...(恕刪)


以我的例子?我活該倒楣?

開車的人違規?不小心?被撞的人就活該?

自己守規矩,小心點這些事就都沒有了不是嗎?

我也說過了,換成你沒來由的被撞了一下,

你不要求對方任何賠償的時候再來說吧~~
a517 wrote:
我想誰都不想發生事故...
~~看來這又是一場筆戰的開始~~(恕刪)


沒錯我已經被捲入戰場了~~

我也先幫張板凳準備接砲彈吧~~
問一個車胎或輪框可以講到法律事件...也太神巴就事論事...別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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