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去夜騎,順便試了試這後燈的效果結果車有們反應那兩顆3mm藍色的LED不夠亮明天打算去光華再買幾顆5mm的藍光LED換上去.....另外,也發現如果把LED裝得太裡面,亮度也會被紅色燈殼擋掉所以在焊藍色LED時,記得要焊得長一點,最好剛好頂住燈殼上的兩個洞這樣亮度會大大提升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5 條慢車除兩輪腳踏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外,非經警察機關登記,發給證照,不得行駛。第 119 條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或馬達行駛者,依汽車之拼裝車輛處理。第 122 條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 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二○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第 124 條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第 128 條慢車有燈光設備者,在夜間行車應開啟燈光。第 131 條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以上為有關法條摘錄。
CKH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樓上大大說的沒錯 燈光規定是針對車輛印象中相關法規應該是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內(車輛燈光與標誌檢規定篇)其中一點 車後尾燈 燈色應為紅色頭燈燈色 應為白色或淡黃色這樣的規定有一定的道理喔
CKH wrote:...重量不得超過二○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恕刪) 這樣的話......重裝環島跟重裝林道可能都違法喔?林道還沒問題,環島或許會被攔下來過磅?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