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喜歡用充電電池在前後LED上,因為有的要1.5V的電池才會亮,充電電池都是1.2V,可能因電量不足所以不會亮,或是比較沒那麼亮,像我家的電話,也是要裝1.5V的才會有液晶螢幕的顯示,如果用充電電池就顯示不出來
led燈電壓不足,電燈可亮,只是較弱罷了,至於完全不亮,那肯定是沒有過電造成;而沒有過電之原因不外呼接觸不良或故障,但充電電池無法過電,而一般電池可以,故故障一項可排除掉,那原因不就呼之欲出了嗎?接觸不良造成充電電池無法過電----仔細觀察充電電池與一般電池之正極可發現,充電電池之正極較平且直徑較大,而一般電池正極之邊緣有弧度亦較平滑,此為造成接觸不良之原因.因為一般之電池座正極乃依一般電池之正極而設計,故使用一般電池較無問題,若使用充電電池則有接觸不良之情形.解決方法:將電池座之正極(凹陷)用工具將其稍微扳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