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能 wrote:
這篇是在討論服務態度.服務態度差自然該受公評..像你這種似是而非的無厘頭比喻.為惡質店家護航不計代價的做法.只好把你加入黑名單.眼不見為淨....
.(恕刪)
為惡質店家護航?
店家
一不是我親戚
二不是我認識
何來護航?
只是你再作各項指摘時
都是說店家的不是
我也只是舉例
商家生意做不完只好挑著做
錯了?
只是犯了多數決的定義吧
多數人說的就是對?
剛開始我看到板主說
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而且我也是半個苗栗人
所以也一面倒的挺板主
直到版主PO了私訊
並揚言要提告
那時我有些....
重新看了全文
醫生看診不是要望聞切確(有點忘了)
那為何不做最後的確認
讓店家說完 了解店家(患者)的想法
那時會不會標題變成
店家不修賣場車的痛苦原因
設身處地不是老師教的嗎?
(提到老師別介意.也跟書讀到哪沒關係)
列入黑名單?
好像小學時跟鄰座小美女一樣
臭男生別超過這條線(還話超過2/3咧)
超過的是豬(難怪現在臉超大片的 難道那時常常...)
吵嘴時吵到語結
不跟你說了 臭男生(我有潔癖還每天洗2次呢)
好啦好啦
吵都吵了沒人回話多無聊
如何有材料蓋這樣的高樓呢?
阿 對歐 被你列入黑名單了
那你一定看不到這篇
討厭納 那位李桑的友人碰到
跟他說一下 回來吧(我又洗了2次澡了)
不過還是想知道店家的最後辯詞
不過像多數的抱怨文一樣
店家都不會出現的
然後又士農工商隨人去了
唉 社會本來就如此
何況這裡又互相不認識
黑名單
阿姆 我終於得獎了
獻給阿姆 阿爸 阿雞 阿哥
阿 獻給所有..........的人
謝謝 含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