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買了某購物網站的一款仿Brooks甜甜圈握把,他廣告上的產品是這個樣子結果我收到的東西是這個樣子牛皮的質感完全不一樣也就罷了,圈圈中間還有空隙,聞起來也很恐怖...我看他廣告上的握把根本就是買Brooks的握把,然後把牛皮圈移植到自己產品的塑膠管上,而不是用自己生產的東西拍照,這樣算詐欺吧。
不清楚你的用意是什麼不過 把網拍的圖一模一樣 拿來說是你收到產品的照片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奧妙呢?--------------------------剛剛研究一下 版主收到握把的照片是個OT開頭的產品拿來指控BON開頭的產品?
l321 wrote:不清楚你的用意是什麼...(恕刪) 其實是我本來想買這個OT開頭的握把,但是一看某購物網站另一個牌子(其實有好幾個購物網站都有賣)質感看起來和Brooks一模一樣,想說只比OT開頭的牌子貴兩百塊卻可以買到Brooks的質感,結果收到的東西和OT開頭的牌子一模一樣,應該說根本就是同一個東西...。因為剛好相機借人,所以拿無辜的OT開頭的牌子照片代替一下,等明天再補上我收到的握把照片吧。寫一堆像繞口令一樣,簡單說就是BONFORM廣告裡的牛皮是Brooks的質感,可是實際上的產品卻是OTiMa的質感。其實一分錢一分貨,你質感沒有Brooks好但是價錢只有一半我會考慮買,但是拍那種照片(還有特寫呢)就是存心騙人嘛。
mmlogic wrote:為剛好相機借人,所以拿無辜的OT開頭的牌子照片代替一下...(恕刪) 明明知道第三者無辜,還拿人家照片張冠李戴,敢大聲嚷嚷別人詐欺,你自己敢不敢負法律責任?還有樓上的某傢伙,欄主所述情事都還真偽不明,就沒腦跟帖亂喊「告死他」拜託,跟3、4樓的大大學習一下,用點腦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