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碼的依法行政聽過沒
甚麼叫做惡法亦法?
這個叫做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所規範的法規命令
權益當然可以爭取
但是不是挾著小摺去硬闖突破
硬闖就是爭取權益?吵的小孩有糖吃?
你可以選擇良好的管道(去函..連署..)
人家都已經有明文規定
您還執意要鑽漏洞?為難工作人員?
我個人認為該名站長沒錯
很盡忠職守的堅守崗位!!
至於有些人那種"納稅人最大的心態"
實在是可笑至極
納稅人不代表就可以頤指氣使 不必依規定行事
甚麼台鐵子弟??你去問你家父執輩的台鐵員工??
如果是他 他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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