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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S T3上年代新聞了

"校長" 只不過是一個讓你聽起來比較沒有戒心的第一步

商人都是一樣的啦!不要傻傻的
以為他會把你當朋友喔 呵呵...
我覺得小惡魔討論區好像都被一些想買T3不管有買到或沒有買到的人變成月經文了,每天都有一樣的問題,都聊T3文都把其他小摺文章踢到後面,不用再等了像我已買美利達R3.0小折現在是有車最快樂請問大家是不是也覺得呢
目前單車的漲幅已經超過原物料的平均漲幅度,國內的G牌&M牌股市大賺車價也大漲,是劫貧濟富嗎?
說穿了 
等很久 被插隊 而且插隊人服利更好→ 等的人當然不爽,很多怨氣
只花幾天  就拿到車車的 → 爽, 爽到感恩甚至得護主 這個陌名的制度真好
文章幾乎 都是這兩派的 爭論

我是 3月初 就拿到車的
我沒有以上的問題

我覺得 故然校長是出於美意 方便車友
但 這個決策 似乎過於草率

有用心啦,但忽視了人性、公平性
一個 公司 在做決策時,本來就該多方面的考量
而 校長 是 khs的總老大
他當然 得負責丫  
一個品牌的建立是十分不易的
要弄臭 確是相當簡單  

這次就是很好的教訓  
希望khs聽進下列這句話:
『這次的網購 就是收買了100多個車友的心,卻失去更多只因賭爛放棄的市場』
這值得嗎?

供應商變經銷商,經銷商兩邊不是人......感覺有點本末倒置了...
hahahhah, 終於有人出來伸張正義摟!!!!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收了訂金 契約就成立
就算標的給付不能
也是可規則於賣方的給付不能
消費者本來就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怎麼會有人主張契約不成立?
我是第一次聽說,交了訂金後,出貨時,要以出貨當時的價格付錢,若是一次漲個兩三倍,那是不是得賠訂金,不拿貨呢?

不知道!!
有一點像上次愛買事件一樣,到最後愛買不但要交車.還要賠償一倍金額.
看看會不會一樣收場.等著看吧.
其實不能怪校長.因為校長多跑去外國騎車.環島.我玩多來不及了.還管你們拿不拿的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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