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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態度堅持生活…帶著你的「BROMPTON」進來吧!!


趴趴狸 wrote:
最近想敗入小布,但是...(恕刪)


我有44t p6e
有空可以來試一下感覺如何
很讚的^_^
刚好爬文到阿鲁大的页面,擅自借用鲁大的照片对比Ben的名片,如有冒犯,请见谅!

imrick wrote:
刚好爬文到阿鲁大的页...(恕刪)

原來如此, 沒關係的!

布輪戀聚樂部 wrote:
感謝建言 還沒開始就...(恕刪)

先不談停車位的問題

能辦這樣的活動是好事。跟其他類型的車友聚會比起來,Brompton算是很冷清的
總不能期盼總代理一年一度的比賽吧

也不一定要搞得聲勢浩大或是要上新聞之類的,又不是要幫忙打廣告
能有人出來登高一呼值得讚賞

台北各區我都很樂意一同與會!加油!
castle0531 wrote:
不建議舉辦這種活動也...(恕刪)


有一些地方很適合這樣排排站,有得吃喝有得坐又空曠
夠熱鬧夠方便卻又不會違反善良風俗的

美麗華星巴克─會違反善良風俗的話請把那些停紅線的法拉利跟重機還有各式改裝車抓去關吧
大稻埕碼頭─會違反善良風俗的話請把那些休息的民眾抓去關吧
信義區新光商圈─會違反善良風俗的話請把那些走來走去的帥哥辣妹抓去關吧
西門町捷運站出口─會違反善良風俗的話請把那些賣力表演的樂團及街頭藝人抓去關吧

好了,我想不到還有什麼夠熱鬧的地方了
這些地方找個空地排排站,都跟排在停車格裡一樣帥!
powerjr wrote:
先不談停車位的問題能...(恕刪)


台北各區我都很樂意一同與會! +1票

又不是要幫忙打廣告! +1票

布輪戀 2年半前 玩結篇

2年半後一開版就被炮

真的完結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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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違反那一項目????
無組織編制,謝絕商業.簡單騎車才快樂
布輪戀聚樂部 wrote:
台北各區我都很樂意一...(恕刪)


我想是違反 "政府法令"
印象中停車格有限定停放的車種

不過最主要的應該是...
有些事不能是在檯面上出現的
私下如何可能就另當別論了

也許會有大大說,只是停一下而已
可是對於管理者來說,違法就是違法
如果沒有寫明快閃的地點是要在停車格
或許就不會被刪文了

一件事總會有兩面的
各退一步,大家都開心

趴趴狸 wrote:
我想是違反 "政府法...(恕刪)


好久不見得貍大XD
趴趴狸 wrote:
我想是違反 "政府法...(恕刪)

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政府法令之內容

我想布輪大以上三點應該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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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閃有沒有定義?

維基百科:
快閃族(Flash mob,也叫快閃黨)是一群人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提電話簡訊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特定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一般是不違法卻很引人注意的動作),又在短時間內若無其事般急速消失。這種行為被稱為「快閃行動」,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又有聰明暴民(Smart Mobs)、快閃暴走族、聰明行動幫等稱呼。

50台小布要佔據一台停車位,排好,照相,請問要花多少時間?
如果超過50台呢?兩格?三格?
快閃,自己定義的吧?
我看是找一推人去強暴停車格吧?(強暴的定義有很多種,請自行解釋,切勿對號入座)

都已經說『感謝建言』了,還不知道錯在哪?

可以不要再討論這種違反法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九點: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的事情了嗎?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ff99887722 wrote:
在網路上 找到的新版...(恕刪)


有人知道現在訂車是2013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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